新华社北京10月31日电中国人民银行30日在京发布的2006年中国金融稳定报告说,将加快存款保险制度建 设,建立健全金融风险处置长效机制。
存款保险制度作为金融机构退出机制中的一项重要制度,通俗点说,就是由各家存款性金融机构交纳保费,一旦 投保机构面临危机或破产,就由这家保险机构为存款人支付一定限度的存款。
当前,我国银行业多元化竞争的格局已经形成,经营的风险日益加剧。从几年前“海南发展银行”“广东国际信 托”“中农信”等金融机构破产事件,到目前国有4大行股份制改造、农信社改革,都呼唤存款保险制度的出台。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意义非常明确,就是为银行体系的稳定提供保险。因为银行会由于经营 不善而倒闭,为了不让个别银行的倒闭引起挤兑风潮,保护储蓄者的基本权益,存款保险就必不可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