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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不只是科技问题。保险作为现代金融和服务业的重要力量,具有分散、化解风险的重要作用,
将有效地激励科技企业的研发活动,促进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为科技发展注入新的活力。科技保险是科技与保险相结合的有
效途径,是自主创新、可持续发展的有力保障。本报记者 史秋实报道
12月1日,中国保监会和科技部在北京联合召开了科技保险创新研讨会,会议就落实 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
规划纲要,加强和改善对高新技术企业的保险服务进行了深入探讨。科技部副部长刘燕华和保监会主席助理袁力出席会议并讲
话,人保股份公司、平安寿险公司、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华泰产险公司和中金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及有关学者做了大会发言
。参加会议的还有地方科技主管部门和保监局的领导,以及科技界的有关人士。
科技保险要坚持三原则
刘燕华指出,《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提出要大力开展科技创新
。科技创新活动存在很大风险,我国的自主创新能力还远未达到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不只是科技问
题。保险作为现代金融和服务业的重要力量,具有分散、化解风险的重要作用,将有效地激励科技企业的研发活动,促进自主
创新能力的提升,为科技发展注入新的活力。科技保险是科技与保险相结合的有效途径,是自主创新、可持续发展的有力保障
。科技保险涉及一系列科技活动,可以使高投入、高风险的高新技术产业以及相关活动出现损失后获得赔偿,能够有效化解高
新技术企业出资人、科技工作者对风险的顾虑,有利于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创业环境。
发展科技保险要坚持三项原则,一是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推动相结合的原则;二是坚持以服务科技创新为主
,兼顾相关风险分担的原则;三是坚持先试点、后推广的原则。刘燕华要求下一步要尽快出台有关配套政策,建立多方协调机
制,精心开展科技保险试点工作,并制定相关规划,加强对国外相关领域的研究,推动科技保险的发展。
科技保险试点适时启动
袁力提出,保险具有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三大功能,能够在支持我国科学技术进步和建设创新型
国家中发挥作用,保险业要为创新型国家建设服务。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保险业以加快发展为主题,以年均超过
17%的保费增长速度快速发展,不断扩大保险的覆盖面,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和更深层次上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保
险服务。《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都
明确要求发展科技领域保险业务,为科技自主创新提供风险保障。保监会高度重视科技保险发展工作,成立了专门的工作小组
,正在研究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对高新技术企业保险服务的具体措施。
保险业一直在开展科技领域的相关保险业务,高新技术企业的传统保险需求基本可以满足,尤其是企业出口
信用保险发展很快,在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出口、提供融资便利等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但由于高新技术领域具有高科技、高投入
、高风险、高价值的特点,科技保险是一个全新的保险领域,开展科技保险,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完善相关政
策措施,对科技保险业务实行财政支持、税收优惠等;二是针对科技企业需求,开发科技保险产品;三是提高保险公司对科技
企业的服务水平;四是进一步发挥出口信用保险的功能和作用;五是做好科技保险的基础性工作,建立风险数据库。
刘燕华和袁力表示,两部委将进一步加强合作,选择合适的城市,尽快启动科技保险试点工作,推动科技保
险业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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