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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发放 暂定5个月 将惠及23万低保对象
记者昨天从市民政局获悉,从下月开始,将对全市23万低保对象发放临时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元,发放期暂定为5个月(从2007年10月到2008年2月),这也是本市首次因副食品涨价发放临时生活补贴。
“这次临时生活补贴发放的范围是本市民政部门管理的、现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和生活困难补助的全部对象,也就是涵盖了本市目前23万低保对象。”
据介绍,补贴发放后,市统计局、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及市财政局等部门仍然将持续监测消费品价格变动情况。“在发放期内,如果物价回落到上年同期水平3个月后,就停止临时生活补贴发放。相反,如果在这5个月中,消费品价格上涨的幅度继续升高,我们还将持续发放临时生活补贴,并在明年低保标准测算及调整工作中予以考虑。”据了解,今年市民政局因为考虑到4月底之前的粮油肉蛋菜等价格变动因素,已经将低保标准由每月的310元上调至330元。
《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变动应急预案》2005年出台。根据预案,如果副食品价格大幅度上涨,导致低保家庭基本食品支出数额增高,并连续3个月超过上年同期15%时,就启动应急救助预案。
“通过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的监测,今年7月、8月和9月,居民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已经连续3个月超过上年同期15%,达到《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变动应急预案》的启动条件。”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会和市财政局协商,确保临时生活补贴的及时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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