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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报讯(记者方芳)继7月基本养老金标准上调之后,本市退休、退职、退养人员基本养老金最低标准也将于近日上调。今年本市退休人员、退职人员最低养老金标准都将上调55元。退养人员最低养老金则上调40元。
新标准规定:按照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月基本养老金的最低标准从620元调整为675元;按月领取退职生活费的退职人员,月退职生 活费的最低标准从537元上调到592元;按月领取退养生活补助费的人员及按月领取养老生活补助费的原临时工养老人员(原签订短期劳动合同的人员),月退养生活补助费、养老生活补助费的最低标准从487元调整到527元。
新标准从10月1日开始执行,10月的养老金差额将会补给相关人员。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费社会统筹的单位,所需费用在统筹基金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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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保金征缴延期一个月
信报讯(记者贺文华)记者昨天获悉,鉴于目前还有一部分用人单位未到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本市决定将申报和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时间延长一个月。
按照新通知的要求,本市各类用人单位,凡未申报2006年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或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应于11月30日前持《北京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表》和2006年单位职工总数的证明,到税务登记地的区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2006年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并按时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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