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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川大地震灾后重建工作已陆续展开,不管是先期营救还是后期重建,资金都是大问题。政府拨款对死难者家属每人
发放5000元慰问金;财政拿出首期700亿用于建立灾区重建基金;中国银监会下发紧急通知,通过贷款呆账核销支援灾
区。可以看出,灾区救援、重建的资金大部分来自政府,灾难所造成的损失和风险几乎也是由政府在独自担当,但救灾工作是
个长期且艰难的过程,建立一种独立于政府之外、运转自如的社会救灾机制,即国家地震保险制度近来呼声渐高。
灾后,就有专家提出,地震、海啸等灾难预警应交由保险公司去操办。理论上,地震保险是任何一个国家和公民
都不可或缺的,但事实上因为地震险风险极大,保险公司往往缺乏设立这项险种的积极性。建立国家地震保险制度,会在巨灾
降临之时,减少对政府的压倒性依赖,全社会共担风险,救灾资金的吸纳和运用也将更快捷。
据了解,在日本、新西兰、美国等地震多发国家和地区,针对地震的巨灾保险制度均较为完善。目前,我国在应
对灾害时,第三产业依然过于落后,更多的是靠政府的财政支持和民众的募捐。
业内人士分析,我国的保险业,从中央政府的政策来说,就一直没有给予保险业强有力的政策要求、设限、强制
和支持,目前国内还没有一部强有力的法律能够在重灾面前表现法律的这种对国家的号召力、强制力、组织力和领导力。
专家还指出,通过保险业救灾的更大好处是,资金积累起来可以形成一大笔基金,可以减轻财政负担,同时保费
还会很低,不论企业还是个人家庭,都可以通过巨灾保险及时获得赔偿。
地震发生后,国内多家保险公司放宽理赔标准,在地震多数情况下被列入保险公司免责条款的情况下,仍然表示
,已经或将对部分险种适当放宽理赔标准、通融赔付,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以实际行动支援灾区,这些举动很让人欣慰。但是
,专家还是认为,国家还是应该尽快着手建立一种法律层面上巨灾保险制度。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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