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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姚德春 通讯员 宋欣然)昨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我省14个城镇居民医保新增试点城市的实施办法,包括具体的筹资标准、补助标准、待遇水平及报销封顶线等。其中鄂州市居民生病住院最高可报销10万元,为是我省目前城镇居民医保待遇最高水平。
据悉,该办法本月底开始实施。
筹资标准均低于武汉
筹资标准为成年人为220-280元,都远低于武汉市的420元;未成年人110元-120元。减去财政补贴,成年个人缴费标准为130元-190元,未成年人为20-30元。
黄石市年筹资标准在14个新增试点城市中最高,为成年人每人每年280元。即每位黄石市成年居民参保后,个人应缴190元。
十堰市在年筹资标准上,分为城区和县市两个标准。其中,城区年筹资标准为240元,各县市年筹资标准为210元。
慢性病门诊医疗待遇差异大
在慢性病门诊医疗待遇上,试点城市也各不相同。在慢性病囊括的范围、报销比例和报销方式上存在着较大差异。
针对恶性肿瘤放化疗、组织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尿毒症透析、血友病、红斑狼疮等慢性病,黄石市按照55%的报销比例进行补助。相邻的仙桃市,则对一些慢性病实行按月补助。
鄂州市报销限额最高
新增的14个试点城市降低了居民医保的享受门槛,提高了住院报销比例。部分地方为鼓励合理使用医疗资源,对甲乙类药品设置不同的报销比例,其中使用甲类药品最高报销比例可达85%。
鄂州市对连续缴费5年以上,最高可报销限额提高至10万元,报销额度全省最高。比武汉市现行最高标准高出6万元,比襄樊、咸宁、宜昌等地均高出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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