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下发通知,调整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个税费用扣 除标准,统一确定为每月1600元。这是我国首次统一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个税费用扣除标 准。
新规定的执行时间为2006年1月1日。
刘顺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