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17年来,我国股市印花税率曾经有过数次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自1990年首先在深圳开征,当时主要是为 了稳定初创的股市及适度调节炒股收益,由卖出股票者按成交金额的6‰交纳。同年11月份,深圳市对股票买方也开征6‰ 的印花税,内地双边征收印花税的历史开始。1991年10月,深圳市将印花税率调整到3‰,上海也开始对股票买卖实行 双向征收,税率为3‰。1992年6月,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体改委联合发文,明确规定股票交易双方按3‰缴纳印花税。 1997年5月,证券交易印花税率从3‰提高到5‰。1998年6月,证券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