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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将于下周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个税免征额度是否再次提高引发关注。有税务专家指出提高个税免征额度是大多民众和专家的呼声,短时间内再次调高“并非没有可能”。(12月19日《广州日报》)
对于当前备受物价上涨煎熬的工薪阶层而言,个人所得税修正案将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消息,无疑是值得期待的。毕竟,自1981年开始征收个税肇始,到了1995年免征 额才由800元提高到现在的1600元,调整频率为14年一次。
个人以为,国家在个税起征点调整上,也应该与时俱进,构建一种机制——不妨与工资建立联动机制,比如说,规定职工月平均工资额与起征点有一定倍数,如果一旦超过这个倍数,个税起征点就应自动调整。
譬如说,1981年职工平均工资约为每月60元,而起征点为800元,大约为月工资的13.3倍;如果以1981时的比例为标准的话,根据国家统计局10月29日公布的数据,今年前9个月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853元,所以,现行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应定为24600元——即用现在的平均工资1853元与13.3相乘。当然,这是个人的简单推算,究竟依据什么倍数标准,国家要组织有关专家学者进行考察测算。
如果个税调整真能与工资形成联动机制,好处是显而易见的:
其一,有利于保障税收的公平和公正性。2004年4月至2006年底,不到三年里,每个省份平均调整最低工资1.9次,而2004年3月前,十年间全国每个省份平均调整最低工资标准3.8次。在最低工资调整频率加快的同时,个税标准提高幅度也应加大。
其二,联动机制能做到及时,不必再走各种繁琐程序。从现行个税制度安排来看,如果要调整个税起征点,要履行各种不少程序,尽管这种制度设计相对公平,但这也势必影响执行效率。
其实,在许多国家,个税调整也特别注重现实,像德国,个税起征点每年都要做一次微调,以体现税收的灵活性和人性化,保障公众的收入不受影响。
前些日子,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与新浪网新闻中心对个税联合开展了一项调查。3698名参与者中,有97.0%的人认为目前的个税起征点不合适。既然97%的公众都认为现行起征点太低,联动机制,又何妨考虑一下呢?
吴睿鸫 (河北威县 国税局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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