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包括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草案在内的7部法律草案,有望于今日闭幕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表决通过。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景宇在报告中说,对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作出修改是必要的、及时的。相关部门同意这次修改将减除费用标准从1600元提高至2000元。决定草案规定,新的个税起征点将于2008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