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a.net
首页 | 产业资讯 | 企业黄页 | 企业邮箱 | 搜索排名 | 招商投资 | 城市联盟 | 分类信息 |
爱问(iAsk.com)
企业服务首页 > 产经资讯 > 财税 > 专家评述 > 正文

告别"天价"滞纳金还需法律出手

http://www.sina.net 2008年03月03日 11:51 产经网-中国质量报


  据有关媒体近日报道,从今年2月开始,河南省交通规费滞纳金征收比例下降至每日0.3%,且总额最高不得超过 应缴本金的两倍。这是该省继去年交通规费滞纳金由1%下调到0.5%之后,又一次进行的下调。没有及时缴纳交通规费的 车主们,再也不用担心出现天价滞纳金了。

  说到滞纳金,不能不说起2006年发生在河南省郑州市的轰动全国的天价滞纳金案。
不支持Flash
 ** 热门点击 ** 特别推荐 ** 
我的手机我做主 新浪·城市发现之旅
企业邮箱好礼送 你的股票升了吗?
06年最新黄金通路 九招教您淘好房
2006年7月21 日,郑州市交通规费征稽处查获一辆欠缴养路费的小型吊车。稽查人员测算出:在这辆车应缴纳的各种费用中,仅滞纳金就达 49万元。按每天1%的比率来算,与银行活期存款0.81%的年利率相比,两者足足相差450倍。该案引起社会各界和 法律专家对滞纳金征收比例的广泛质疑。应当说,河南省有关部门这种做法是顺应民意、维护群众利益的善举,值得称赞。

  然而,人们不禁会联想到,全国其他省份的交通规费滞纳金征收比例,还有其他公用事业领域存在的形形色 色的滞纳金呢?它们的征收比例是否也该调调,甚至该退出历史舞台了?掰开手指算一算,我们还有多少滞纳金要交:税款滞 纳金、养老保险滞纳金、养路费滞纳金、交通违章滞纳金、信用卡滞纳金、通信费用滞纳金、水电费滞纳金、暖气费滞纳金、 物业管理费滞纳金等等,真可谓是多如牛毛。

  其实部分滞纳金的存在本身就是不合法的。根据行政法理论,滞纳金是行政强制执行中执行罚的一种类型, 具有法定性、强制性和惩罚性的特点,只能发生在双方的法律地位不平等、国家行使公共权力的过程中。可目前的现实是,在 一些民用公用事业领域,经常会有滞纳金的发生,比如通信费、水电费、暖气费的所谓滞纳金。而按法律规定,这些民用公用 事业的服务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签订的合同,受民事法律调整,根本就不存在滞纳金。这里的滞纳金实际上是《合同法》中规 定的迟延履行的违约金,应按照合同中的约定来履行。

  滞纳金之所以泛滥、混乱,有特定的历史和法律原因。在计划经济时代,一些如水、电、燃气等公用事业具 有行政管理的属性,对迟延履行义务的一方征收滞纳金是公权力行使的结果。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的水、电、燃气等公用事业 不再具有行政管理的职能,这些公用事业单位从行政管理者的角色转变为合同的一方主体。然而,只有少数单位顺应改革的潮 流,制定或修改了相关的规定。这是滞纳金泛滥的主要原因。同时,由于法律并没有对滞纳金做出明确的规定,导致哪些部门 可以收滞纳金,收多少滞纳金等都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从而也造成了目前滞纳金的征收混乱不堪。

  显然,要想告别不合理的天价滞纳金,让一些本就不该存在的滞纳金退出历史舞台,还需法律出手,进行明 确的界定和规范,而不能让行政部门"自家说了算",更不能仅靠个别地方或个别行政部门的道德自觉,如此才有望真正告别 天价滞纳金。 孙瑞灼



发表评论】【关闭窗口
 相关链接
十一起开征车船税 年内不缴清将罚滞纳金2007-08-24 09:39:04



创业专版
 • 网友购车心得倾情展示
 • 新年祝福金猪拜年
 • 为爱情征婚交友
 • 新版大视频看大世界
 • 我的手机我做主
 • 爆笑彩铃想换就换
 • 宽频影视大讲堂
 • 投资中国新机遇
 • 城市活动大联展
 • 视频征婚现场直播
一周要闻回顾
资源部分城市瓶装液化气降价
IT受环境制约 软件外包产业亟待整合
医药医德建设呼唤"标本兼治"
食品北京停销第一批18种不合格食品
专题CCTV“致富创意大赛”正式启动
中国产经数据库
用 户
密 码
更多资讯>>
诚征合作伙伴>>



新浪产业资讯媒体合作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