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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种重要生产要素,其开发和管理仍是今年"两会"代表、委员们关注的热点,全国人
大代表就我国矿产资源浪费等现象提出调整资源税的议案,希望能尽快调整资源税政策,促进资源节约。
有专家认为,节约资源必须采用先进的开采技术以及建立规范的资源管理体系。
浪费严重当前,我国矿产资源保障程度不容乐观,相当一批资源可供性下降,同时,我国的矿产资源利用方式比
较粗放,资源浪费严重。全国能源和重要矿产资源潜力分析结果表明,我国成矿地质条件有利,矿产勘查程度较低,总体资源
探明程度不足1/3,还有很大的资源开采潜力。与此同时,一些地方采富弃贫、一矿多开、大矿小开的现象较为普遍。据调
查,我国矿产资源总回收率和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分别为30%和35%左右,比国外先进水平低20个百分点。在大
中型矿山中,几乎没有开展综合利用的矿山占43%。随着矿产资源开发强度的进一步加大,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难度将
越来越大。在首轮规划实施评估中,全国只有5个省(区、市)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率达到了25%的目标,一些省(区、市)
的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率甚至低于10%,西部地区的差距更大。
储量世界第一、生产量世界第一、贸易量世界第一、消费量世界第一--我国的钢铁、铜及钨等矿业行业,占据
了这四项世界第一中的几项甚至全部。然而,这些"世界第一"并非都如人所愿地成为行业经济发展的助推器和国人自豪的亮
点,有些反而成为集约型经济发展尤其是可持续发展的沉重包袱。在经济发展过程中资源的大量消耗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深思,
如果现状不加以改善,从长远来看,我们为之付出的代价将远远大于收获。查因献策经济发展离不开矿产资源,无论是传统的
工业化还是新型工业化,都需要矿产资源要素的投入。我国经济发展正处于工业化中期,发展正受到前所未有的资源和环境"
双约束"。发展是无限的,但自然资源是有限的,矿产资源保护十分重要。为此,今年"两会"上来自一些资源大省的全国人
大代表、委员们开始反思矿产资源开发,反思资源富裕背后的贫困。
长期以来,我国工业生产沿袭着传统的"资源--产品--废弃物"模式。全国人大代表陈雪枫说,落后产能是
资源浪费、污染环境的源头。张宝顺代表认为,资源浪费问题的根源在于资源的无偿使用。而中国煤炭运销协会信息中心郝向
斌副主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的看法是,矿产资源浪费是因为目前我国产业结构不合理以及缺少矿产资源统计体系和监管体系所
至。
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曾表示,不加快转变矿产资源利用方式,资源支撑不住,环境容纳不了,社会承受不起,
发展难以为继。全国人大代表、湖北兴发集团董事长李国璋说,矿产资源既保护又利用,关键是要找到平衡点,对资源要进行
分类使用,即富矿实行优用,贫矿要综合利用。张宝顺代表认为,用市场的办法进行资源的有偿使用是解决深层次资源领域问
题的思路。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政策法规司司长黄毅认为,要抑制对资源的浪费,加大企业对安全生产的力度,最有效的办
法是改变资源的定价机制,要尽快建立合理的能源价格形成机制,并且推行矿产资源转让制度等配套的能源体制改革。中国煤
炭运销协会信息中心郝向斌副主任接受记者采访时的观点是,应该对资源开采企业进行指标考核,即企业有多少资源储量,企
业又开采了多少储量,要有数字考核,否则就避免不了企业开采时"挑肥拣瘦"。对症下药改革资源税能够改变资源浪费吗?
目前,我国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主要包括三个部分:第一是资源税,是按应税产品的产量和规定的单位税额计征;第二是资
源补偿费,是按矿产品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征收;第三是采矿权使用费和探矿权使用费,按采矿区或勘探区块面积逐年缴纳。
另外还包括所得税、增值税等。
学者们普遍认为,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矿产资源浪费严重与资源税和资源补偿费等过低有关。以煤炭为例
,从1984年开始,我国采取从量定额的征收方式征收的资源税平均税额只有0.5元,已经低到了可以忽略不计的地步,
而这个标准整整保持了21年,直到2005年,我国才上调了八省区的煤炭资源税税率,上调幅度在每吨2元至4元之间。
但是,与不断快速上涨的煤炭价格相比,这个标准仍然显得非常低,这成为导致矿产资源浪费严重的一个重要原因。
我国相关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薄煤层要求回采率不能低于85%,中厚煤层不能低于80%,厚煤层不能低于
75%。但是,目前我国煤矿的回采率平均只有35%,一些乡镇煤矿回采率仅为15%,有些甚至低至10%。有关部门公
布的数据显示:我国从1949年~2003年间,累计产煤约350亿吨,而我国煤炭资源消耗量已超过1000亿吨,这
意味着,扔掉的资源几乎是被利用资源的2倍!
以我国现有的技术水平,煤炭资源回收率达到70%以上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关键在于企业没有动力这样做。许
多专家和学者将这一现象也完全归结为我国资源税和资源补偿费等过低,开出的方子也是提高资源税费的价格。事实上,我国
曾进行一系列的资源税调整:先是从2004年起陆续调整了煤炭、原油、天然气、锰矿石等的资源税税额标准,接着在20
06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又取消了对有色金属矿产资源税减征30%的优惠政策,恢复全额征收,并且调整了对铁矿石
资源税的减征政策,暂按规定税额标准的60%征收,调高了岩金矿资源税税额标准,统一了全国钒矿石资源税的适用税额标
准。2007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又调高了焦煤资源税税额,并对盐资源税税收政策进行了调整。
但这并没有能够解决资源浪费严重的状况。问题出在哪里?有研究者指出,关键是我国的资源税和资源补偿费的
征收方式有问题,这一因素对资源浪费所起的作用并不亚于资源类税费过低的因素。
经记者了解,西方国家在征收资源税的时候,普遍采用与可采储量挂钩的方式,这种征收方式可以促使开采企业
尽最大努力提高回采率,以获取更大收益。中国煤炭运销协会信息中心副主任郝向斌对记者说,我国的资源税是从量征收,固
定税额,不是与资源的可采储量挂钩,而是与已经开采完成的量挂钩。这样做的后果是,企业尽可能地开采资源丰厚的地方,
而对那些资源含量少的地方则丢弃一边,以最大限度地节省开采成本,追逐自身利益最大化。既然是根据开采出来的煤炭量计
算资源税和相关费用,企业自然倾向于选择开采成本最低的煤层,这才是导致我国矿产资源浪费严重的最根本原因。
显然,如果矿产资源税费的征收方式不改变,即使提高资源税也无济于事。甚至可能起到相反的作用,即当资源
税费提高的时候,相关企业更变本加厉地选择开采资源最容易开采的地方,放弃那些不易开采的地方,以把资源税提高的成本
消化掉,这必然会造成更大的资源浪费。
资源税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矿产品开采和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征收,体现的是资源国有、任何人都需有偿开发和使
用的原则。该税种在我国于1984年开征,1986年和1994年分别进行了两次改革。但我国资源税长期存在着一个突
出问题,即税负过低,直接导致我国本来就稀缺的资源被浪费,环境也受到很大的破坏。由于资源税税负较低,使得矿产资源
开采方式粗放、浪费严重。据统计,自新中国成立以来至2003年,我国累计产煤约350亿吨,煤炭资源消耗量超过10
00亿吨。以油田为例,国际上油田回采率平均为60%以上,而陕北一些油井的回采率只有10%。因此,资源税费改革,
应该走出单纯提高征收标准的误区,尽快改变征收方式,唯有如此,提高资源税费标准才能真正产生效果。
针对我国资源税长期存在税负过低等一些突出问题,全国政协委员、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刘克崮向本届"两会"
提交提案,总结当前资源税凸显现状:低价使用的矿产回采率低,资源被严重浪费;廉价资源使用带来企业成本的外部化和社
会化,导致对环境和生态的严重破坏;资源稀缺的利益被低价对外转移;影响资源赋存地区的利益补偿。
刘克崮建议,从三个方面调整资源税政策,以尽快建立有效的资源节约和生态补偿税收机制。首先,扩大资源税
征税范围。我国在1984年推出资源税的时候,只对原油、天然气、煤炭、铁矿石征收,其它矿产品暂缓征收资源税。19
94年税制改革时,扩大了矿产资源的征税范围,但对其它非金属矿原矿征收范围仍然有限,约有百种以上的非金属矿原矿未
纳入征税范围;此外,征税范围也未包括我国较为匮乏的水资源。资源税征收范围过窄,导致那些没有征税的资源浪费严重,
同时也造成了市场不公。资源税改革,应该适当考虑扩大征税范围,以使资源的稀缺性特点得到充分体现。其次,改变征税方
式。资源税的征税方式应从从量定额(按销售数量征收定额税)向从价定率(按销售额征收定率税)方式转变,以实现差别计
税、分档调节,体现勘探、环境污染、生产安全等长期的可持续成本。过去,按照从量定额的方式征税,实际就是按企业生产
实物产品数量征收,没有考虑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的浪费和对环境的破坏成本,以及价格变动因素。建议改为从价征收,初期可
按照销售收入定率计征,待对资源储量等技术指标管理完善后,应实现按资源可采储量征收,将税率与资源回采率和环境保护
等挂钩,促进企业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达到降耗、减排、增效的目的。再次,提高资源税税负。我国资源税的单位税额和
总体税负偏低,而国内资源类产品价格已基本与反映长期成本的国际市场价格接轨,产品超额利润大部被生产企业赚取。但也
有专家提出,提高资源税和资源补偿费不能"一刀切"。现在一些国有企业包袱很重,国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他们担负的历史
包袱,却一味地提高税费的话,这些企业将不堪重荷。孟凡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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