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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非税收入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主管部门集中收入以及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等。政府非税
收入是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加强管理。
长期以来,大部分政府非税收入实行的是预算外管理,资金的所有权实质上属于部门和单位,并往往被当作自有
资金。现行的政府非税收入核算,大多仅以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及其他收入三个项目予以区别,存在着政策把握不准、
概念模糊的问题,在一 定程度上削弱了政府调控的职能,影响了财政管理水平与质量。至于大部分涉及到上下级分成的政府非
税收入,各单位上缴的积极性不高,地方财政部门也就无法通过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账户定期划解、结算,因此,也就无法
发挥对各单位收费行为的监督。另外,财政票据管理不统一,使用不规范,也使资金管理成了走过场。同时,政府非税管理中
实现收支脱钩也相对困难。地方财政部门虽然名义上将各部门收取的非税收入进行综合预算,支出通过预算安排,但为了防止
这部分收入减少,仍然采取"以收定支"的管理原则,只有执收部门取得非税收入后,财政部门才会拨付相关款项,收支脱钩
只是名义上的,管理中无法真正实行。因此,建立科学规范的政府非税收入征管模式已迫在眉睫。
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应理顺非税收入征缴渠道,加强财政部门内部职责和分工,细化收入项目管理,建立预算、
国库、非税管理与执收单位之间的经常性联系,提高非税收入预算透明度,并设立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账户,将收入全部纳
入结算账户管理,然后按资金性质分别缴入国库和财政专户。为确保非税收入资金管理的真实与完整,财政部门应成立检查小
组,对各单位近年来的存款利息收入进行清理,尽快缴入非税收入管理专户。同时,应尽快出台统一的财政票据管理方面的规
定,加强对票据使用情况的检查与监督。财政部门在年初要制定相应的检查计划,并规范卷宗管理,制定相应的考核制度,量
化考核指标,确保工作正常开展;要加强与纪检、监察、审计等监督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开展联合办案,实现资源共享,节约
人力投入。 曹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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