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面对当前物价上涨较快的问题,各地政府给出的工资涨幅"指导价"已纷纷高出CPI。继深圳、上海、河南、天津
、重庆等省市之后,6月11日,北京市劳动保障局正式向社会发布了200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为11.5%,上
线(预警线)为16.5%,下线为3.5%。如何看待工资涨幅"指导价"超CPI?一时成为人们议论的话题。
笔者认为,这是一个好现象。从去年4月份开始,我国物价一路走高,2007年全年达 到4.8%;今年又大
幅攀升,一季度达到了8%,最高的二月份为8.7%,四月份8.5%。这意味着去年四月份的100元人民币,到今年四
月购买力贬值到了91.5元;意味着一年期存款收益为-4.36%;意味着工资收入增长如果不能超过8.5%,百姓的
实际购买力在减少,生活水平在下降。因此,各级政府都纷纷出台高于CPI的当地工资基准线指导意见,值得称道。
但是,在目前的经济形势下,设立工资指导线可以在多大程度上帮助员工应对物价上涨呢?从以往的经验来看,
各地虽然通过最低工资制,逐年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但工资占GDP比重却出现下降。数据显示,1990-2005年,我
国劳动者报酬占GDP的比例从53.4%降到41.4%,降低了12个百分点。可见,劳动者报酬在被逐步挤压。以往的
企业利润高涨期,劳动者报酬却水涨船低,目前中国经济处于艰难转型期,很多制造企业处于汇率上升、原材料价格上升、出
口受阻的水深火热境地,最大的任务是存活,更不会愿意给工人涨工资。笔者注意到,从工资涨幅"指导价"出台至今,还没
有哪家企业站出来愿意执行这一标准。即便执行了该标准,工资涨幅是否足以平抑物价上涨的压力?如果在京企业为员工涨3
.5%的工资,那么,物价涨幅必须在3.5%以下,才对工人有收入增加的实际意义。
因此,笔者认为,要制定工资涨幅基准线、下线的目标。这个目标应该是针对低收入者、一般员工、一线员工和
基层员工的,目的在于使这个阶层的收入赶上物价上涨,使其生活水平不会明显下降。要做到这一点,就要充分发挥工会的作
用,增强职工的博弈能力。
同时,各地政府也要充分体谅企业的难处,采取各种措施为企业减负,更重要的是在经济转型期收缩政府财政在
GDP中过大的比重,给予企业平等的市场发展空间,使之有能力落实工资指导线。
只有这样,才能把企业工资指导线落到实处,才能把上调职工工资的好政策办好。 意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