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讯】中国财政部部长金人庆在北京开幕的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就草案作说明时指出, 中国改革企业所得税制度的立法时机已经成熟,尽快统一内资、外资企业所得税势在必行。
根据草案,统一后的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将实行20%的照顾性税率。
草案还采用4种方式对现行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整合,实行鼓励节约资源能源、保护环境以及发展高新技术等以 产业优惠为主的税收优惠政策,其中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实行15%的优惠税率。
金人庆表示,草案实现了内资、外资企业适用统一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税前扣除办法和标准与税收优惠政策,并 建立了"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新税收优惠体系。
他指出,实行新税法,对外资企业来说,税负将略有上升,但由于对老企业采取了一定期限的过渡优惠措施,因 此不会对其生产经营产生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