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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全国两会,税是一个比较重要的议题,其中最重要的当然是审议《企业所得税草案》实现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并轨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提出开征物业税,以打击房地产市场投机。恰在此时,税务机关也督促年收入超过12万的人士
自行申报,否则将遭受法律惩罚。
可以说,最近几年来发生的种种事态表明,中国的税制已经到了必须大幅度变革的 时候。这其中最为引人注目的
事实是,近些年来,政府税收收入快速增长,远远超过经济增长速度,也超出居民收入的增长速度,使政府财政收入占GDP
的比重迅速提高,国民宏观税负加重。这种趋势是否合理,学术界、舆论多有议论,而政府始终未作出正面回应。
税收快速增长的重要原因是源于计划经济时代的税制,这种税制严重依赖间接税。政府税收收入更多取决于经济
的名义增长,且国家在新增产出的分配过程中居于支配性地位。这样的税制对政府相当有利。同时,也正是这种税制推动地方
政府盲目追求经济高增长,为吸引投资不惜破坏环境、直接侵犯民众利益,也推动地方政府热衷于制造及维持房地产业的繁荣
景象,不惜为此哄抬房价、地价。
当然,政府强化税收征管,对税收快速增长也贡献很大。从理论上说,政府当然应当强化税收征管,只有这样,
才能做到税收公平。但在中国,原有税制倾向于把名义税率确定在非常高的水平,一些企业和个人就通过偷漏税,以减轻负担
。因而,比较妥当的做法是,强化税收征管与降低名义税率同步进行,这样才能使民众的实际负担处于合理水平。
在这些年的税制改革中,存在一个非常显著的失衡现象,即政府一个接一个出台提高征管力度的改革措施,而增
加税制合理性的改革措施却几乎没有。以个人所得税为例,政府再三强化监管,这方面的税收收入增长非常快。但另一方面,
在去年修订《个人所得税法》时,对于现行个人所得税税制的不合理之处,没有采取多少实质性改革措施。比如,个人所得税
仍按月征收,没有考虑个人收入在一年之内可能出现大幅度波动,也没有考虑纳税人的家庭负担。在这种情况下,盲目强化征
管的结果就是引发民众抵触情绪。
近些年来,尤其是在宏观调控中,还有一个十分引人注目的现象,即行政部门似乎轻易地把税收当作调控宏观经
济的一种手段来使用。比如,为了调控股市,几度随意地开征或者取消股票交易印花税。这两年政府官员又多次谈论,为调控
房地产市场要研究开征物业税。至于房屋交易的一些税种,也在宏观调控的名义上堂皇出台。
其实,当初对内、外资企业实行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其本质也是把税收当成政策工具来使用。因为要吸引外商
投资,所以就降低其所得税税率;那么,当政府觉得外资太多或者民众的贸易保护主义情绪严重的时候,能不能把外企所得税
提高到内资企业水平之上呢?而不管何种情形,都是把企业置于不平等地位,损害市场竞争秩序。
当然,民众对于税也越来越关注。这不仅因为,越来越沉重的税收负担,已经与私人利益有较大利害关系;也是
因为,面对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现实,不少人希望税收发挥财富调节的作用--不过,这种理念也是将税收工具化,只不过其
目标具有民意基础而已。
上述种种事态表明,税正在成为一个超越单纯经济范畴的社会、政治问题。现行税制多有不合理之处,必须适应
人们的观念、经济体制及政府角色的变化,进行较为重大的改革。改革一直在进行,但仅由财政部门操作,零敲碎打,缺乏连
贯性,也缺乏长远视野,更缺乏政治眼光。
中国需要一场深思熟虑的全面税制改革。这种改革须突破单纯财政视野,通过调整税制、完善财政制度,为税制
建立坚实的政治基础。此一改革需以关于税的宪政原则为基础,至少包括:第一,任何税都必须以国民的同意为唯一基础。第
二,所有税收收入之支出,同样需经过人民代表的同意。第三,税应主要用于供应人民所需要的公共品,而不应简单等同于调
控经济、调节收入差距、调节产业结构的手段等等。第四,税只应当用于私人及社会确实无力供应的公共品的供应,并不是税
越多社会就越发达,也不是政府干得越多就越好。樊艳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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