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审计署驻重庆特派办今年在具备条件的审计项目中,全面实 行业务主审与计算机主审“双主审”制,加大了 推进计算机审计主审制 的力度。
该办在新出台的《计算机审计实施办法》等制度中明确规定,审计 项目原则上实行业务主审、计算机主审双主 审制度。计算机审计主审由 具有一定审计经验的计算机专业人员或取得计算机中级证书的审计人员 担任。计算机主审负责 审计项目计算机审计的
在今年具备条件的审计项目中,该办分别配置了具有审计经验的计 算机专业人员担任计算机审计主审,负责各 项目计算机审计工作的组织 管理,组织全组审计人员开展计算机审计业务。(万宗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