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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近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再次
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后,全省98
.55万名企业退休人员
月人均养老金将增至900元。
据了解,1995年至2006年,山西省共9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
老金。月人均养老金由1995年
的247元增加到2006年的790元。特别是2005
年和2006年两年连调,人均增长180元,最高月增加25
5元,最低月增加
175元。此次调整是第十次调整,最低月增加 85元,最高月增加205元。
这次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范围是2006年12月31日前已按
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
不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
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条件的退休老工人和“两航”起义
退休人
员)。在普调基础上,此次调整将向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
员和退休早、基本养老金相对偏低的人员等适当倾斜。
这次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年需增加支出12.46亿元。山
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要求,基本养老
金必须按时足额发放,简化程序,
实行先发放后审批、先大面积发放后处理个别特殊问题的办法,坚决不
允许因调整基本
养老金而发生新的拖欠。
目前,养老金增加部分的补发工作已陆续到位。山西省劳动和社会
保障厅表示,在这次调整之后,山西省将从
2008年至2010年,连续三年
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提高幅度会高于之前三年水平。
在提高时,
将继续向高级职称退休科技人员,以及退休早、基本养老金
相对偏低的人员等倾斜。
(马继玲;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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