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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们在对某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审计中发现,部分行政
事业单位税收行为存在问题突出,应引起有关部
门的重视。
一是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特别是个别单位领导纳税意识不强,“小团
体”主义思想严重。有的单位领导认为,行
政事业单位主要收入是财政
拨款,至于一些创收项目,都是靠各单位自身力量实现的;创收收入全
是用于弥补事业经费不
足,不需要照章纳税。 二是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应
税未税问题突出。有的单位签订经济合同以及发放有关证照,不缴纳印
花
税;有的单位闲置用房出租收入、土地出租收入,不缴纳房产税、营
业税及相关税费。三是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漏征漏管现象
严重。对个人所
得税扣缴工作征管不规范。有的单位通过化整为零等办法,将奖金分次
发放,以实现避税和少纳税的目的
;有的单位随意发放各种福利、津贴、
过节补助等,并且不按规定扣缴个人所得税。
上述问题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税收征管秩序,为此,我们
建议:一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纳税意识。
要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宣传
税收法律法规,使行政事业单位特别是其主要负责人及财会人员熟悉税
收法律法规知识,做到
知法、懂法、守法。二要加强税收征管,规范税
收行为。税务部门应重视行政事业单位的税收检查工作,通过季度或年
终
汇总清缴,及时纠正错误税收行为,发现应税未税等情况,及时督促
纳税申报,进行税收处理,足额收缴各项税款;要加大
税务稽查力度,
对偷逃税、应税未税行为,一旦查出就要严肃处罚,确保税收行为规范
化运作。三要强化职能意识,加大
检查力度。财政、审计等检查职能部
门,要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税收情况检查监督,关注税收会计核算、纳
税申报和税款
缴纳等环节,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检查建议,切实规范税收
行为,维护税收秩序。商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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