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日前在税务总局前三季度 税收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目前正在积极稳妥地进行物业税出 台前的 准备工作。
这位负责人表示,开征物业税政策性比较强,而我国地区间经济发 展差异大、房地产产权管理情况复杂,因此 要在立法前进行更多的研究, 从技术上为物业税的开征做好准备。
物业税的改革工作关键在计税依据的调整,以评税价格作为计税依 据是国际上的普遍做法。
这位负责人表示,从2003年起,税务总局和财政部先后批准了北京、 江苏、深圳等6个省市作为试点先行 单位进行房地产模拟评税试点。2007 年又批准河南、安徽、福建、大连4个地区部分区域作为房地产模拟评 税扩大试 点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