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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审计署驻深圳特派办在对海南省2006年度的中央
支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审计调查时发现,农村劳动力
转移培训中存在资
金多部门管理引起补助标准不统一的问题,导致具备资质的培训基地纷
纷选择补助标准较高的培训项目
,而对补助较低的项目没有积极性,从
而大大影响了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培训效果。
审计调查发现,海南省文昌市2006年度用于劳动力转移培训的中央
专款有两项: 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
工程专项资金和财政扶贫劳动力
转移培训资金,这两项资金分别由农业部门和扶贫办管理,人均培训补
助标准分别为15
0元、300元和500元,最高标准竟是最低标准的3倍多。
由于培训补助标准不一致,导致具备资质的培训基地纷纷选
择补助标准
较高的财政扶贫劳动力转移的培训项目,而对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阳光
工程培训项目缺乏积极性。2006年
文昌市四家具备资质的培训基地承担
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培训人数为2500人,而实际培训人数为
1181
人,只占申报人数的47%,尚有1319人没有参加培训。为了完成培
训任务,文昌市农业局阳光办只好组织3家不具备
培训资质的企业对244
名农民进行培训,使得培训质量和效果、劳动力实际转移的情况难以得
到跟踪监管、问责问效。
针对以上问题,审计组建议有关部门建立政府主管下的各部门之间
统筹协调机制,尽快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
资源进行优化整合,制定合
理统一的培训补助标准,进一步加强对农民培训情况的跟踪监控,以确
保农民培训的质量和效
果。
(本报记者杨晓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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