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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全国人大常委会23日开始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
拟将个人所得税工薪费用的减除标准从现在的1
600元/月调整到2000元
/月。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就个人
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作说明时表示,近两年
,居民的基本生活消费支出
水平又有所提高,需要对减除费用标准作适当调整。
2005年底,基于当时居民收入水平和消费支出水平,全国人大常委
会通过决议,把个人所得税工薪减除费
用标准从800元/月调整到1600元
/月。
根据有关统计资料测算,2007年前三季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消费为
7395元,按照城镇居民家庭平均每
一就业者负担人数1.93人计算,2007
年就业者人均负担的年消费支出将达到19030元,即1586元/月。
"为了使减除费用标准具有一定的前瞻性,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
案将减除标准确定为2000元/月。"谢
旭人说。
根据国家统计局2006年的有关数据测算,将工薪减除费用标准提高
至2000元/月后,工薪阶层纳税人
数占全国职工总人数的比例,将由目
前的50%左右下降到30%左右。另根据有关数据测算,将减除费用标准
提高至2
000元/月,将减少财政收入约300亿元。
谢旭人说,将减除费用标准提高至2000元/月,既可满足居民基本
生活消费支出需要,也统筹兼顾财政承
受能力,并体现重点照顾中低收
入者的政策调整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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