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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辽宁省共完成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1601人,其中,党政领导干部1523
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78人;地厅级领导43人(含沈阳、大连),县处级423人,县处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
1066人。查出违纪违规问题金额13.69亿元;管理不规范金额39.5亿元;损失浪费金额2.9亿元。通过审计移
交纪检、司法机关14人。
辽宁省各级审计机关认真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审计路子,不断改进审计方法,为经 济责任审计的深入开展探索了
新的途径。抚顺市将经济责任审计、预算执行审计、效益审计和审计调查等多项内容有机地结合起来,按照"一拖N"的审计
方式,把多项审计内容进行"捆绑式"审计,达到审计成果共享、审计成果共用的效果。本溪市利用计算机技术在网络办公平
台上搭建了经济责任审计管理系统。
该省还积极拓宽审计领域,全面加大监督力度。沈阳市对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情况进行调查。抚
顺、朝阳、营口、本溪等市对检察院、法院领导人员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引起各界的重视。2007年,辽阳市受乡(镇、
街)党委委托,先后对54名村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有9名村干部被暂停使用。桓仁县农经部门内审机构结合村委会换
届,对20名村长进行了离任审计,查出了白条列支、招待费超支、公款送礼等问题。
林俊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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