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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应对近期物价上涨较快,缓解因粮油、肉类、蛋禽价格上涨给低保对象生活带来的压力,各地民政部门积极采取措
施,加大了对困难群众生活补助的力度,使低保对象家庭基本生活有保障。
海南省三次调整补助标准
海南省采取临时救助的方式,对城市低保对象发放物价补贴,并将补助范围扩大到农村低保和五保对象:2
007年8月,对城市低保对象增加补助,每人每月不低于15元;农村低保和五保对象增加补助,每人每月不低于5元。2
007年10月,又增发3个月每人每月10元的临时补贴。2007年11月,为妥善解决液化气等物价上涨对城市低保家
庭生活的影响,省政府再次按7.64元的人均补助标准,发放物价上涨补贴。
甘肃省兰州市完善取暖补贴实施办法
甘肃省兰州市从2008年1月起,将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85元,月人均补差提高10
元。从3月份开始,兰州市将按照43元的标准发放城市低保对象临时物价补贴,并按照15元的标准补发1月、2月补贴,
农村低保对象人均补差水平将在2007年末的基础上提高10元达到685元。同时,兰州市还制定出台了《兰州市城乡低
收入居民取暖费补贴实施办法》,全市17.4万名困难群众享受到冬季采暖补助,共发放补助金1478万元,同时发放临
时性物价补助1369万元。
山东省济南市将低保标准与物价联动
山东省济南市为保证低保居民基本生活不因食品价格上涨受到影响,于2008年1月建立了低保标准和物
价变动的联动机制:当食品价格指数上涨超过3%后,每上涨1个百分点,按每人每月3元的标准向城市低保居民发放食品价
格补贴;按每人每月不低于0.9元的标准向农村低保居民发放食品价格补贴。遇基本消费品价格大幅上涨和突发性生活必需
品价格大幅上涨时,发放标准调整为向城乡低保对象发放一次性价格补贴。
辽宁省大连市发放阶段性生活补贴
为了应对物价上涨对城市低保对象基本生活的影响,辽宁省大连市2007年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了每月
40元、每年300元,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20元、24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100元、18
00元。同时,大连市还启动应急机制,省市先后投入864万元,为9.6万名城市低保对象发放了阶段性生活补贴。
江苏省苏州市借超市之手发放补贴
2007年6月,江苏省苏州市将临时救济通过慈善超市发放购物券的形式,对全市的低保户和低保边缘困
难家庭一次性发放补贴60元。8月,苏州市对城乡低保和低保边缘困难人员又发放了一次性临时补助金,具体标准为城市低
保和低保边缘家庭每人补贴160元,农村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每人补贴不低于l00元。
湖北省鄂州市在水、电、气上增加优惠
湖北省鄂州市采取了5项应急措施:2007年下半年前后三次增发城市低保对象临时价格补贴,三次补贴
每人增资120元;筹措专项资金19万元,专门用于城市低保家庭液化气补助,每人补助8元,这一项优待让2.4万名城
市低保对象受惠;对城市低保户用水用电给予优惠,全年每户补贴50元;调拨资金150万元,向近5万名城乡低保对象发
放雪灾物价补贴,城区城市低保对象每户补贴100元,各区城镇低保对象和全市所有农村低保对象每户补贴50元;财政紧
急调资197万元,提前发放今年农村低保户一季度补助金,帮助农村低保对象解决春荒期间的生活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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