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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到境外投资面临诸多风险,需要多方面政策的扶持和鼓励。目前我国“走出去”企业境外投资步伐不快、效益不
高,除了企业经营机制上的问题之外,相关的税收扶持政策滞后与缺位也是一个重要原因。主要表现在:境外税收扶持政策严
重滞后、税收协定缔约方还比较少、国内税法中间接抵免方法缺省、实物支付和货币兑换脱节问题、境外税收管理尚不完善。
上述这些问题,充分暴露出我国目前对“走出去”企业税收政策及税收管理的欠缺。税收政策对企业的境外投资
行为有着最为直接的影响。世界各国都把税收政策作为推动本国企业进行对外投资的一个重要手段。从主要工业发达国家所走
过的历程来看,各国都为企业“走出去”提供了多种税收支持和激励政策。
一是进一步拓展税收协定签订面。要加快税收协定的谈判签署速度,避免境外所得的重复课税。同时要争取列入
有理、有利的条文,因为各国税制不同,一项所得在来源国还是居民国征税,往往形成较大的税负差异。另外要利用税收协定
中的相互磋商程序,调解境外投资企业的税务纠纷,尽可能为国内企业开拓国家市场创造条件。
二是进一步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要进一步深化企业所得税改革,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进一步降低税率,体
现企业所得税实际负担水平,按照税收中性和提高税收效率相结合原则,纠正税收对市场经济的偏差。
三是进一步完善税收抵免和亏损结转弥补制度。就直接税收抵免而言,虽然我国的《境外所得计征所得税暂行规
定》也规定了定率抵扣的方法,但是这个方法本身不够规范,存在不少管理上的漏洞,另外,外经外贸企业政策也不统一。从
国际经验、我国现实国情和实施“走出去”战略出发,可以考虑借鉴美国等国家的综合限额抵免法。
四是进一步加强税收饶让条款的签订。目前发达国家较少运用税收饶让条款,而发展中国家的税收饶让则运用较
多。
五是进一步出台特定项目税收优惠政策。对于国家重点鼓励的产业和企业项目的应给予更多优惠,比如国内一些
机构直接到发达国家投资进行技术开发,这种情况应该得到税收方面的大力支持。
六是其他财政金融的扶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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