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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立法和执法,加强对违法违规者的严惩;-要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形成有效的风险制约机制;-加快建立
一个体制机制先进的协会;-强化监管,形成立体的网络化的监管体系。
在美国,上市公司(公众公司)每年的融资额约为全社会企业融资额的95%,而众多非上市公司(也称私人公
司)的年度融资额只占5%。依法诚信规范地建设和监管好为上市公司 服务的证券市场是美国经济有序运转的基本前提。作为
公众公司的上市公司的各种融资过程都是在标准化的证券市场上公开进行的,非上市公司则由机构投资人、财务投资人、行业
投资人和其他中介机构为其产权流转服务。因此,在美国没有专门为非上市公司产权流转服务的有形的产权交易市场。
在我国,证券市场的融资能力相对于企业的融资需求而言还相当弱小。
一、研究美国资本市场的建设发展的意义
2005年,深沪两交易所1400多家上市公司从证券市场融资的金融仅占全国企业融资额的不到10%。据
国家工商总局数据显示,截至2006年6月30日,我国非上市的企业约835万户,其发展同样需要融资,其产权同样需
要流动。这些企业是国际资本市场一时无暇顾及的,也是我国发展中的证券市场短时间内无力容纳的,他们目前基本上只能依
靠自有资本和银行借贷运转。这一方面说明我国证券市场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另一方面也表明我们必须根据我国实际创造性
地建设和发展有中国特色的多层次资本市场。
面对国有企业多、非上市公司多的基本国情,为满足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保证国
有产权公开高效流转、促进广大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需要,我国应当在保持银行系统的融资功能、改造提升证券市场的融资能
力的同时,大力加快发展专门为非上市企业产权流转服务的产权交易市场。从某种意义上讲,在美英等国占尽世界证券市场和
跨国大公司优势的现实情况下,发展好本土的产权交易市场,也是发展中国家资本市场建设的一种很好的策略:让少数大而强
的企业利用世界资本市场竞争发展,让广大中小的非上市企业得到本土产权交易市场的服务而加快成长。
经过20多年的发展,产权交易在交易规则内部管理、业务拓展等方面进行了不懈的努力与探索,规范化程度日
益提高,也逐渐取得了社会的认可。但与国际资本市场相比较还有许多地方需要改进。以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全美
证券交易所(AMEX)、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NASDAQ)、柜台交易市场(OTCBB)和粉红单市场为主构成了美
国证券市场已经满足服务于国际资本融资的要求,成为国际资本市场的中心。反观我国产权交易市场,由于缺乏同意的法律法
规和管理部门以及主要是为本地区国有企业改革服务,造成产权交易机构繁多、市场分割、多头管理、各自为政的现状。据不
完全统计,我国产权交易市场最多时高达270多家。《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3号)实施以
来,国资委把推进各地产权交易市场的整合作为贯彻落实“进场交易”制度、规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一项重要内容,出台了
《关于做好产权交易机构选择确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用于指导地方国资委通过选择确定产权交易机构,促进市场资源整合,规
划发展当地产权交易市场。有的地方对原有的产权交易机构进行了合并,有的地方探索了省市共建,一些地方采取了异地联建
、异地委托方式,还有一些地方针对本地区产权交
易机构分散、规模小、不利于加强监管和产权交易市场发展等现状,按照
统一监管机构、统一信息发布、统一交易规则、统一审核鉴证、统一收费标准的原则,对辖区内产权交易机构进行了整合,初
步发挥了产权交易市场的整体资源优势。截至目前,各省级国资委共选择确定交易机构64家,产权交易机构整合取得积极进
展。此外,以上海为龙头的长江流域产权交易共同市场、以天津为龙头的北方共同市场和以青岛为龙头的黄河流域产权交易共
同市场在区域性产权市场建设方面也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应该说,经过社会各界的努力,中国产权交易市场发展的法律环境正
在日趋改善。
中国产权交易市场要想成为有特色的中国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还需要加快立法,从法律上将产权交易纳入
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及其监管体系。
一是由全国人大或国务院出台产权交易市场的专门法规,以法律形式明确产权交易市场管理部门,加强产权交易
监管。虽然目前国资委、财政部已经出台了3号令及其配套文件,但3号令主要是从规范企业国有产权流转的角度出发的,其
法律地位较低、权威性还不够。
二是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中长期科学与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
和《关于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等文件的实施贯彻配套文
件,使产权交易市场为科技型企业、成长型企业以及高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提供服务,为创业风险资本提供进入机会和退出渠道
。
三是对《公司法》中相关条款所指的“证券交易场所”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予以明确定位,明确在产权
交易机构开展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的合法性,使产权交易市场与证券市场分工明确,证券市场为公众公司和上市公司
服务,产权市场为国有企业和非公众公司服务。
二、规范发展我国产权交易市场的意见与建议
建议积极探索我国产权交易市场的国际化。流动是资本的天性,在经济全球化时代,资本市场必定是最为国际化
的市场。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资本市场也应该以国际化为发展方向,以既使本土企业可以引用国际资本,又使国际企业可以进
入我们的资本市场。
专门为非上市公司资本流转服务的中国产权交易市场具有国际化意义。中国产权交易市场在建设和发展的过程中
,充分结合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创新了公有产权进场交易,经由市场发现买主和发现价格的理论与实践,并
带动非公产权进场流转,大大丰富和完善了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对世界的公有产权流转制度和发展中国家资本市场的建
设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中国产权交易市场的迅猛发展已经引起了联合国、世界银行和透明国际组织的高度关注,美国的投资
银行和私募基金公司也对我国的产权交易市场表示了浓厚的兴趣。可以预计,中国产权交易市场既可以通过引入私募基金、风
险资本、行业投资人等使中国众多的非上市公司与国际资本相结合,也可将境外企业的产权转让引入我国的产权交易市场,使
中国的国内资本能够通过产权市场这个平台走出去与国际上的产权资源相结合。
建议扩大对我国产权交易市场的宣传,产权交易市场不仅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的一大创举,在某种意义上
讲也是中国对国际资本市场的重要贡献。同时我们也认识到中国产权交易市场目前还是深藏闺中,错过了许多与国际资本市场
接触,被国际市场认识的机会。因此,中国产权交易市场应该在国内外多做宣传,不断扩大国际社会知晓度,从而扩大投资资
本来源,不断提高交易水平。
建议扩大我国产权交易市场的服务功能,使引进境外资本和培育国内融资渠道并举。一是应试点建立产权投资基
金,把居民个人储蓄用活,变民间资金为民间资本,作用于企业产权的并购流转;二是要探索建立与国际知名投资银行,私募
基金和其他经济组织的长期合作机制,在明确国家政策的前提下,建立境外资本参与并购国内企业和国内资本并购国际企业的
公开平台,通过产权交易市场探索将现行离散、隐蔽、非竞价的并购行为机制朝着集中、公开、竞价的方向转变。
探索建立特许产权交易商制度,产权交易市场中引入资本规模较大、经营信用良好、资源配置能力强的特许产权
交易商做市,在产权交易市场中为买卖双方构建一个能增进透明度、加强沟通、提高诚信、扩大融资的中间责任与利益方,也
许对解决信息不对称、时空不协调、融资不匹配等不利于交易的问题大有好处。为此,有必要探索培养一批有专业能力水准的
特许产权交易商,组建一批有相当规模的产权交易基金。在监管到位的产权交易所,还可考虑引入财务投资人作为特许产权交
易商。围绕特许产权交易商这个核心,将各类中介机构的财务咨询、尽职调查、资产评估、公关处理、法律服务等交易服务事
项有机地组织起来,产权交易市场的透明程度和诚信水平就会有一个质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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