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为进一步提高我国农药安全水平,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部决定对现行农药登记政策和措施进行调整和完善。为此,农业部在北京举行《农药登记资料要求》修订听证会。
这次修订工作确定三大原则:通过提高农药残留和环境等方面的资料要求,将农药使用的潜在风险降低至可控或可接受程度。结合国情,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减免相关
听证代表同意农药制剂有效成分含量由规定最低值改为规定允许波动范围,赞成调整后的有效成分含量限定范围。多数代表认为,强化有关农药对健康和环境影响的评价,从源头减少农药使用带来的负面影响,赞成增加农药登记残留和环境影响资料,支持提高农药登记安全性评价要求和相同农药产品认定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