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通知,对原产于中国的六偏磷酸钠反倾销案做出产业损害终裁,认定原产于中国的六 偏磷酸钠的倾销行为给美国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
根据该肯定性终裁结果,美国海关将按照商务部裁定的倾销幅度对原产于中国的六偏磷酸钠征收反倾销税。
2007年3月1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六偏磷酸钠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08年1月29日,美 国商务部对本案做出终裁,中国涉案企业的倾销幅度为92.02%至18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