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产部在官方网站上对外公布《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的三大重要配套行业标准,从2007年3 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标识要求》,今后凡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电子产品,均须按标准要求,加贴电 子信息产品污染防治标识。此外,电子信息产品还应该按规定,标注产品中是否含有毒物质或元素,应在产品的显著位置粘贴 说明性标识,并应在说明书中按照标准要求,提供所含有毒物质的名称和含量。
(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