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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社会监督,推进电信服务质量持续改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电信条例》相关规定,现将2007年第三
季度电信服务质量有关情况
公布如下。
一、电信服务质量基本状况
通信质量方面。公用电信网各项业务接入和接通状况良好,互联网
接入和传输保 持通畅,全国通信质量整体稳
定。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通
过网络升级和技术改造,提升通信网络对新业务和新应用的承载能力,
让用户享受更优质的服
务。第三季度,福建、浙江、重庆、湖南、四川、
安徽、湖北、陕西、河南、贵州、江苏、山东等地遭遇暴雨、洪水、台
风等袭击,当地电信企业在通信管理局及有关部门的统一协调指挥下,
全力抵御自然灾害,为当地人民群众安全度汛和抢险
救灾工作提供了可
靠的通信保障。
服务质量方面。全国电信服务水平保持稳步提升,全国电信业务综
合资费水平持续降低。基础电信服务方面,
各电信业务经营者按照“诚
信服务、放心消费”行动第三阶段要求,巩固前期工作成果,积极探索
诚信经营、优质服务的
长效机制。市话详单查询工作继续推进,全国新
增山西、辽宁、浙江、安徽、江西、福建、山东、海南等8个省份全面
实
现各类通信清单查询;通过对原有服务流程和资费套餐进行深入清理
和整合,使得服务更加人性化和便捷化,方便用户选择
和使用业务。增
值电信服务方面,通过对前期社会反映热点问题进行重点整治,增值电
信业务市场正进一步规范,良好的
信息服务环境正逐步形成。信息服务
业务市场诱骗消费、不明扣费、不明码标价、虚假宣传等问题得以有效
遏制。
二、电信用户申诉基本情况
第三季度,信息产业部从电信用户申诉受理机构、政府网站、部长
信箱等渠道共受理关于电信服务的申诉62
75人次,季度用户申诉率为7.
07(人次/百万用户),较上季度大幅下降。数据显示,通信质量方面的
申诉111
8人次,较上季度下降35.41%,其中用户关于网间通信质量的申
诉较上季度下降幅度较大;收费争议方面的申诉28
70人次,较上季度下
降44.96%,其中用户关于基础电信服务方面的收费争议大幅减少,信息
服务收费的申诉较上
季度下降10.3%。但是,第三季度涉及声讯服务的
用户申诉较上季度上升116%;此外,个别电信业务经营者在用户
端设施
维护、安装等方面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电信服务规范》要求,以及营销
人员、系统操作人员人为差错所引发的用户
申诉较上季度上升5.29%。
三、经营及消费提示
(一)经营提示
各电信业务经营者应针对近期电信服务中存在的问题,落实《电
信服务规范》等相关规章制度规定的各项服
务指标要求,严格规范服务
流程;在“诚信服务、放心消费”行动总结验收阶段,对本企业“诚信
服务、放心消费”行动
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普查,确保行动目标逐项落到
实处;要对“诚信服务、放心消费”年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深入分析总结,
研究建立长效机制,使行动成果得以不断巩固深化。
(二)消费提示
为方便用户使用短消息类服务业务,促进我国短消息类业务健康长
远发展,信息产业部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调
整和统一短消息类服务接入
代码工作。请使用短消息类服务的用户注意所属运营商和信息产业部近
期即将发布的代码调整
和统一工作安排宣传,也请广大用户对此项工作
给予充分的理解、支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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