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减少塑料制品在生产、使用过程中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节约能 源,减少环境污染,降低原材料消耗,国家环保总局近期公布了塑料门窗等10种产品的新环保标准。新标准于2007年3 月1日起实施,如继续贴旧标识将被视为假冒行为。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再生塑料制品》(HJ/T231-2006)、《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
据了解,环境标志产品是由有关部门依据一定的环境标准,经认证后向有关厂家颁发,证明其生产、使用过 程全部符合环保要求,有利于资源的再生和回收利用。(黄西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