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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还有一周左右的时间就要过去,2008年1月1日始,广受各界
关注的《劳动合同法》即将实施。那
么,新法的根本精神体现在哪里?
事实上只有两个字:细化。它在原劳动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并解决
了在订立和履行
劳动合同等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同时调整了部分不符
合当前市场经济发展的相关内容。就企业而言,如何能既不违反劳动
法
律法规,又能使企业的经营成本得到有效控制,这将是企业经营成败的
关键所在。这其中,尤以建筑装饰企业问题最为
显著。
建筑装饰企业是依托市场配置要素,形成加工或服务能力并获得利
润的经济组织,其中最重要的配置要素就是
劳动力。现实的情况是,由
于市场的不完善,行业中劳动力被持强凌弱的现象时有出现。而《劳动
合同法》的社会价值和
法律价值就是通过提供规则及监督或直接干预来
促使劳务市场和人才市场的完善。作为企业,我们不仅应该采取实事求
是
的态度去面对新法实施后的诸多利弊,同时还应该积极探索行之有效
的解决之道。为此,我们有四点设想,谨供参考。
迅速提升一线管理人员的预防技能和法律知识是建筑装饰企业人力
资源管理的重中之重。随着《劳动合同法》
的实施,我们长期工作在项
目经营第一线的工程管理人员将面对如何规范合法用工及劳动争议案增
加等一系列问题,除了
掌握专业知识外,还应迅速开展《劳动合同法》
及相关知识的学习,掌握政策法规,合理配套运用,规避用工矛盾,减
少
或杜绝劳动争议以保证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开展和实施。
建立企业劳务培训试点基地,适应行业用工管理机制和改革发展的
需要。缺乏科学知识和专业技能的企业务工
人员,在劳务市场竞争中常
处于绝对劣势。目前零星开展的务工人员培训,质量不高,覆盖面不广。
而企业加强务工人员
的职业技能培训,参与整合现有职业教育资源,使
务工人员通过高质量培训,提高自身素质和劳动技能,加快环境适应能
力已势在必行,这不仅符合目前市场的需要,同时也将为未来建筑业的
改革发展提供依据和方向。因此,目前各企业应尽快
开展周边劳务基地
建设情况的调查,建立联营合作关系,从实践中总结出劳动者培训和管
理输出等各方面的经验教训。
与周边乡镇联合组建劳务公司,并做好相关架构管理配套工作。在
做好管理输出和培训的基础上,和乡镇政府
及有关部门合作,以劳务配
套为核心,带动深加工基地、苗木基地建设,逐步使基地成为工程项目
的大后场,并带动绿化
苗木输出,形成规模化和专业化优势,这一举措
将有利于实现合法用工机制。
以协会为龙头联合呼吁政府对建筑装饰企业和劳务企业制定扶持政
策,减少赋税,减少行业多头管理。这是解
决建筑装饰企业生存环境的
重要举措,其目的在于不仅能有效杜绝最低价中标现象的发生,同时也
能匡正市场主体地位,
确保企业与行业的良性循环。因此我们呼吁出台
与建筑装饰相关的工程款支付规定和工程保证金制度,配套完善相关法
规
,把社保体系纳入工程定额之中,以改变目前建筑装饰市场工程款支
付等方面的诸多不合理不规范状况,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
需要强调的是,规范劳动用工体系,需要建筑装饰企业和相关职能
部门的密切配合和积极协调,这样才能有效
调和企业与劳动者间长久以
来的潜在矛盾。任何企业都希望能打造出有向心力的团队,只要务工人
员的个人素质和专业技
能符合企业的实际需要,企业岂有不迫切与之签
订劳动合同以期留住人才之理?正所谓想要取之,必先予之,当优秀的
务
工人员通过企业提供的发展平台尽现才华,进而凝聚成企业的核心竞
争力,最终成为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原动力时,企业与劳
动者间的利益关
系将由冲突转为相辅相成,我们相信,合理公平的和谐用工机制将指日
可待。(作者系南京金鸿装饰工程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赵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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