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韩国贸易委员会致函中国驻韩国使馆经商参赞处,通报其对原产于中国的浮法玻璃平板做出的反倾销终裁结果 。韩国最终决定对涉案产品征收12.73%至36.01%的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3年。
2007年5月1日,韩国对原产于中国的浮法玻璃平板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本案的倾销调查期为2006年 1月1日至12月31日。据统计,2006年,韩国国内浮法玻璃平板市场规模
此前,韩国产业资源部贸易委员会公布了对原产于中国的浮法玻璃平板倾销问题的审议结果,判定中国涉案产品 的倾销行为对韩国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并建议对中国产浮法玻璃平板征收15.22%至36.01%的反倾销税。
(本报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