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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配合国家节能减排要求、促进"十一五"节能目标的实现,进一步发挥能效标识制度的作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
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于2008年1月25日联合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第三批)》及
相关产品实施规则。
该目录包含了冷水机组、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自镇流荧光灯和高压
钠灯等五类产品。
自2008年6月1日起,在中国生产、销售和进口的上述五类产品均必须粘贴能效标识,低于能效等级5级(
或3级)的相关产品均不得在中国生产、销售、进口。
该目录的发布,突破了能效标识的产品实施领域。以电动机为切入点,开拓了能效标识制度在工业领域的实施,
以自镇流荧光灯和高压钠灯为起点,开拓了能效标识制度对照明设备的实施。随着产品目录的扩展,能效标识将实现越来越显
著的成效,对我国的节能减排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在遵循能效标识基本架构的基础上,第三批目录中产品的实施模式存在以下三方面的突破:
一、推出3级标识由于产品特性的原因,电动机、燃气热水器、自镇流荧光灯和高压钠灯的能效标准中将能效等
级划分为3级。考虑到能效标识与能效标准的匹配,并使标识能够清晰标注产品的能效水平,经过充分的调查和研讨,本批目
录中推出了3级标识。
二、提高了标识的适用性考虑到产品种类繁多,大小不一,在第三批产品的实施规则中均只对能效标识的尺寸给
出了最小规格的要求,允许企业印制标识时在最小规格要求的基础上按比例放大。
三、提出实验室能力说明要求基于第一、二批产品的实施经验,自我申明的模式便于推广并为企业减少了大量成
本,是能效标识制度实施的最佳方案。为了加强对企业自我检测行为的规范,在第三批产品的实施规则中均要求"利用自身检
测能力确定能源效率等级的生产者或进口商,应提交检测实验室的相关备案材料,材料应包括人员能力、设备能力和检验管理
规范等内容。"这一规定既加强了实验室的管理,又不改变原有的实施模式,在兼顾了多方面因素的同时亦具备可操作性。
能效标识在冷水机组等新的五项产品上的推广和实施,将推动能效标识制度迈上新台阶,逐步深化和完善。随着
标识制度的不断完善,以及在新产品中的推广实施,能效标识制度作为重要的节能政策措施,将对国家节能减排事业发挥更加
积极显著的作用和影响。
编后:自镇流荧光灯和高压钠灯列入国家1月25日发布的"能效标识第三批产品目录",应引起照明企业高度
重视。通过技术进步,尽快使自己的产品达到国家规定的能效标准,这不仅是节能减排的需要,更是提高我国制灯技术水平的
需要。
我国虽是制灯大国,但不是强国。要成为制灯强国,必须提高制灯技术水平,知名品牌最重要的支撑点就是技术
。制灯企业应该认真研究材料、工艺与电器匹配技术,多做些基础研究工作,促使我国光源制造技术早日进入国际先进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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