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和《产品质量国家免检工作规范》的规定,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近期发布 了2008年度开展国家免检的产品目录及有关要求通知,包括人造板在内的54种国家免检产品须在2008年7月31日 前重新申报。
根据通知,2005年获得国家免检资格的企业今年免检有效期满,企业应重新向所在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申请。2008年新增了木质门、纸面石膏板等26种产品实施国家免
所有实施国家免检制度产品的具体申报要求须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各类产品的《产品质量国家免检申报细则 》执行。
通知强调,申报企业按照本省(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时间安排和有关要求,按时提交《产品质量国家免检 企业申报书》;各省(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企业反馈是否受理的决定和初审意见,并于2008年 7月31日前将审查情况和企业申报书上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将于11月底前向社会公布获得免检资格的产品及其 企业名单。 迟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