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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近期组织对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胶合板、溶剂型木器涂料、细木工板、胶粘剂五类建材质量进行了
国家监督抽查,抽检结果显示,五类建材产品的抽检合格率均在九成以上,总体质量状况较好。
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合格率99.7%
此次,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等19个省、直辖市334家企业生产的334种合成树脂
乳液内墙涂料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9.7%。此次抽查依据强制性国家标准GB1858
2-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规定的要求,对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产品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游离甲醛、重金属(可溶性铅、可溶性镉、可溶性铬、可溶性汞)等安全、卫生指标进行了检验。抽查结果表明,市场占有
率较高的知名企业生产的产品质量较好,所检项目全部达到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
此次抽查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重金属项目单项符合率达到100%。其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标准规定的限
量值为≤200g/L,经检验,大多数企业生产的产品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低于50g/L。同时,可溶性铅、可溶性镉
、可溶性铬、可溶性汞4种可溶性重金属含量也大大低于标准规定的限量值。抽查中有个别产品游离甲醛不合格,其中有的产
品游离甲醛含量为0.4g/kg,超过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要求的4倍。
胶合板合格率93.4%
此次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山东、辽宁等8个省、直辖市250家企业生产的252种胶合板产品(
不涉及出口产品),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3.4%。强制性国家标准GB18580-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中对胶合板产品的游离甲醛释放量进行了严格规定,甲醛释放限量达到E1级的胶合板可直
接用于室内;达到E2级的须经饰面处理后方可用于室内。
此次抽查对胶合板产品的甲醛释放量项目进行了检验。抽查结果表明,此次抽查的胶合板产品E1级产品的
比例占到65.1%,与2005年和2006年相比分别提高36.8和17.4个百分点,表明胶合板的环保指标已经得
到整个行业重视,越来越多的企业将产品质量定位于E1级。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是部分产品甲醛释放量不合格。
溶剂型木器涂料合格率95.4%
此次,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山西、上海、江苏等16个省、直辖市、自治区209家企业生产的2
11种溶剂型木器涂料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5.4%。此次抽查依据强制性国家标准GB
18581-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规定的要求,对溶剂型木器涂料产品的挥发性有
机化合物、苯、甲苯和二甲苯总和、可溶性铅、镉、铬、汞重金属以及标识等安全、卫生指标进行了检验。
此次抽查产品的甲苯和二甲苯总和、可溶性镉、可溶性铬、可溶性汞项目单项符合率达到100%。抽查中
有个别产品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和苯含量不合格,其中有1种产品苯含量为6.7%,超过国家标准规定要求的13.4倍。还
有个别产品铅含量不合格,其中有1种产品铅含量为208.6mg/kg,超过国家标准规定要求的两倍多。
细木工板合格率97.2%
此次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浙江、湖南、江西等10个省、直辖市247家企业生产的247种细木
工板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7.2%。细木工板在生产过程中多数使用甲醛基胶粘剂,产品
或多或少有游离甲醛释放。当使用的胶粘剂质量不过关或胶合时的热压工艺不合理时,胶合板会释放较大比例的游离甲醛。
此次抽查对细木工板产品的甲醛释放量项目进行了检验。抽查结果表明,市场占有率较高的大中型生产企业
产品质量较好,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达到100%。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是部分产品甲醛释放量不合格,其中有1
种产品甲醛释放量检测值为26.5mg/L,超过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另外,株洲市金新木业有限公司在此次国家
监督抽查中拒检,其产品质量按不合格论处。
胶粘剂合格率99.2%
此次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黑龙江、广东等15个省、直辖市291家企业生产的322种胶粘剂产
品(不涉及出口产品),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9.2%。此次抽查对胶粘剂产品的游离甲醛、苯、甲苯二异氰酸酯、
总挥发性有机物等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市场占有率较高的大型企业生产的产品质量较好,所检项目全部达到国家标准规
定的要求。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是个别产品游离甲醛或苯含量超标。其中有1种产品苯含量为506g/kg,超过强
制性国家标准规定要求的100多倍。 刘伊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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