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福建省日前出台《福建省鼓励发展的制造业指导目录》,鼓励发展农林产品加工及食品制造、信息产业、化工 、机械、钢铁、有色金属、轻工、纺织、建材、医药等十大行业的258类项目,凡总投资逾2亿元或利用外资3000万美 元以上的鼓励发展的制造业项目均列入省重点建设项目。
福建各级地方政府为落实《目录》的执行,将分层次建立鼓励发展的制造业项目储
福建省各级投资主管部门将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共同建立项目核准、备案的"绿色通道",积极简化程序,努力 推广"网上审批",为鼓励发展的制造业项目建设营造便捷、高效、宽松的投资环境,协助办理项目建设购置设备减免税,优 先提供项目用地,保障项目建设条件。(来建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