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3·15"的主题是"消费与责任"。遗憾的是,当前家电行业内,"责任"二字显得异常沉重。在利益的驱
使下,某些短视的厂家、商家、黑维修店做出种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本报为读者解读家电消费、维修过程中可能遇到的
五大陷阱。
陷阱一特价商品买不到一位读者来电投诉,某电器城在广告上宣称,某名牌液晶电脑原价3288元,现价只售
1988元,并且"先到先得"。他在早上8点前去排队"抢购",结果却 是"商品已经卖完"。而该电器城的广告上并未出
现任何"限台"字样。
特价商品是商家吸引消费者、带旺人气的重要手段。事实上,商家在开展限时或限量促销活动时,只要事先告示
了特价商品的品名、规格、数量,应保证在促销时段内的充足供应,并在促销商品售完后,及时张贴告示,就不侵犯消费者的
权益。显然,读者所投诉的这个电器城已经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同时,我们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看到这类"特价商品"的
广告时,应该多留个心眼,注意商家有无标明限时或限量。
陷阱二购物券不实用在促销活动中,某些商家会推出"消费××元送购物券"的优惠。当消费者拿到购物券以后
,往往发现这些购物券非常不实用,只能用在少量的特定商品中,并且不能与其他促销活动同步使用;有时使用购物券后的"
优惠价格",甚至比商家的正常促销价格还高。
在西方国家,商家送购物券的行为其实也很普遍。它实际上是一种双赢的活动。一方面商家可以通过购物券实现
"薄利多销",另一方面消费者以更少的钱买到了更多的商品。而国内的某些家电商家,往往通过限制购物券的使用范围、使
用期限、使用地点等各种手段,令消费者手中的购物券等同于废纸。
陷阱三赠品不能退换特价家电、购物券、免费赠品可以并称为家电零售业界的促销"三剑客"。近日,笔者走进
深圳某家电卖场,看到令人眼花缭乱的赠品活动。小到电剃须刀、台灯、电熨斗、电热水壶,大到电饭煲、洗衣机、笔记本电
脑等,应有尽有。笔者在该卖场看到,购买一款298元的电磁炉,就赠送一个沙煲。但这个赠品沙煲上,却看不到任何生产
商的名字、地址、电话等,包装也显得很简陋。卖场一名促销员表示,赠品是公司定制的,具体的生产商不太清楚。"赠品是
免费的,万一有问题也不能退换。"
2007年12月1日起实施的《家电专业店经营规范》上规定,家电专业店开展促销活动,不得将质量不合格
物品作为奖品、赠品。因此,家电赠品也是商品,同样享受包退、包换和包修的"三包"服务。
陷阱四黑维修店漫天要价深圳各大家电卖场都有家电维修的服务,售后服务普遍做得不错。但深圳还有很多小型
家电维修店,其中有一些甚至是无牌照的黑维修店。据了解,这些黑维修店的从业人员在要价时往往狮子大张口,几元钱的一
个小零件卖到几十元钱甚至上百元的情况并不少见。
近日徐女士投诉,她家的洗衣机由于购买年限超过了"三包"期限,因此不得不找楼下的小型家电维修店上门修
理,结果,"只换了一个小电容,收费却要100元。对方说,这个零件坏了市场上没有卖的,只有他才有。"徐女士对此深
感无奈。
陷阱五厂家或维修店偷换零件深圳龙岗的钟先生近日来电,表示他2005年5月在位于龙岗的某电器商场购买
了一台达克斯冰柜,现在已不能制冷。由于厂家和商家均不愿修理,他只好请别的维修店修理。但是,打开冰柜后发现,"里
面的管子都生锈了,用磁铁也能吸得住,证明确实是铁管。但当时购买时产品包装上写明是铜管。商场的促销员也保证是铜管
。"如此恶劣的欺诈行为令人发指。
某些不法厂家在偷梁换柱欺诈消费者的同时,一些黑维修店也借维修之机偷换零件牟取暴利。据了解,他们通常
的做法是将好零件偷换下来,再卖到其他的维修店。以次充好更是家常便饭。不少维修店都以普通零件充作"进口配件",从
而向消费者收取高价维修费用。
大多数消费者并不具备家电产品的专业知识,因此,维护消费者权益只能靠广大商家和厂家积极行动起来,切实
担负起自己的企业公民义务,促使家电产品的销售、维修走上正规化;否则,"消费与责任"只能沦为一句空洞的口号。
(深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