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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达国家制造的设备技术先进,但并不代表质量完美。前不久,深圳宝安区某精密线路板制造企业因一台从美国进口
的设备存在的质量问题而蒙受长达一年的经济损失。
去年3月,该公司从美国进口了一台防焊曝光机,但自设备进厂试运行起便屡出对位偏差问题,导致无法正常生
产。制造商按照合同有关保护期的约定,多次派人前来维修,但一直无法改善。一年内所造成间接的经济损失已远超出设备本
身价值。直至前不久,该 公司的负责人才向检验检疫部门申请出具品质检验证书,要求制造商退货赔款,但因该公司在签订设
备进口合同时只注明保护期,并没有涉及质量保证的其他条款(如索赔事项),尽管检验检疫部门及时出具了品质检验证书,
但索赔希望仍很渺茫。
同是涉及进口设备质量问题,宝安区某纸品包装企业在签订设备进口合同时的考虑则很周全。该企业在合同中详
细列明了因质量问题制造商所须承担的责任,包括索赔条款等。这家纸品企业去年10月向检验检疫部门反映了其新购的进口
胶印机存在质量问题,检验检疫人员调查属实后迅速出具了品质检验证书,该企业凭品质检验证书向制造商进行交涉,于去年
11月底成功获得了制造商的足额赔偿,前后仅用一个多月时间。
近年来,我国生产企业购买进口设备因质量问题所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为此,检验检疫部门有关专家提醒相关
企业:与设备供应商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明确质保期、售后服务责任、索赔和仲裁等条款。发生质量问题时,应及时向检验检疫
部门反映,以免延误索赔时机。尽量买足设备品质方面的保险,如要求卖方提交质保金等,一旦产品发生质量问题,可将损失
降低到最少。主动做好旧设备装运前检验。与新设备相比,旧设备的性能较低,出现质量问题的几率较大,装运前主动申请检
验可减小一定的风险。
李欣;刘兴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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