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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3月13日电(田春李月)全国政协委员王少阶指出,近年来,国有商业银行通过国家财政注资等系列措
施,成功实现股份制改造和上市融资,但是在流动性过剩、国内银行业资金急寻出口的宏观经济环境下,一些商业银行潜伏着
不良资产反弹的苗头,随时可能影响改革成果,对此必须引起高度警惕。
王少阶委员分析了几种可能导致新的不良资产产生的银行经营行为:
一是控制违规操作委托贷款可能引致的风险。表现在:(1)委托贷款资金流向违规。在违规投资事件中,委托
贷款成为逃避监管的合法通道,一些金融机构对委托贷款所投向项目的合规性不给予严格审查,使巨额资金通过委托贷款的通
道,流向房地产等与宏观调控相背离的高风险项目。(2)假借委托之名发放贷款。在这种模式中,银行将存款人变成委托人
(实际上是假委托人),并将假委托人的钱以委托贷款名义发放给某个项目,而假委托人在银行的钱,银行还是按照存款来处
理,贷款风险由银行承担。
二是控制房贷管理松弛和假按揭可能引致的风险。表现在:(1)个人房贷条件放松。随着个贷业务竞争的加剧
,银行对个人房贷在贷款成数、贷款年限、房龄、总价等方面要求放松。(2)循环授信演变成为假按揭。一些商业银行为了
拉拢房贷客户,通常给予房产拥有者按房产最高抵押额向银行申请多轮循环授信。如果申请后房产升值,还允许以房产的重新
估值为依据调增循环授信的贷款上限。
三是控制信贷资金违规进入股市可能引致的风险。表现在:信贷资金通过券商拆借、股票抵押、清算占用、个人
消费贷款、上市公司贷款、证券公司以不动产为抵押贷款等方式进入股市,一旦市场有了不利的风吹草动,信贷资金的收缩又
会引起股票价格的大幅下挫,易引发其他社会风险。如果是纯信用放款,一旦股票市场出现逆转,借款者可能无力偿还贷款,
直接导致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上升。如果是以住房为抵押从商业银行贷款炒股,当借款者在股票市场出现亏损而无力偿还贷款时
,大量处理这类不良资产也可能影响银行的经营效率。
四是控制银行内控制度不完善可能引致的风险。表现在:(1)基层银行商业贿赂案增加。由于两年来建行、中
行、工行的陆续上市,国有商业银行忙于上市前的各项筹备工作和上市后的市场表现、公司利润增长,在面临流动性过剩、竞
争加剧以及提高股东资本回报率的巨大压力下,使得在对其下属各分行更为倚重的同时,相关的内控都继续鼓励着短期化经营
行为。(2)银行贷款"三查"制度形同虚设,授信尽职调查流于形式,一些银行对自有资本低、负债率过高、收入受行政干
预、抵押不具备法律效力等机构发放土地储备贷款,一些银行因自身原因或受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影响,向缺少固定资产项目
准入手续、项目资本金不到位、项目资本金不实、缺少土地准入手续、缺少环保准入手续的项目发贷款,发放流动资金贷款支
持借款人用于固定资产建设,支持地方政绩工程,导致巨大风险。
基于以上分析,王少阶委员建议:首先要对委托贷款的贷款投向进行监管。其次,银行在开发房贷新产品时应同
步制订严格的管理制度,防范因银行内部职员与不法开发商或房产中介机构勾结、利用个人房贷的合法形式套取贷款挪作他用
。第三,鉴于银行信贷资金盲目进入股票市场的潜在风险,监管部门应及时出台相应的政策控制流程和资金投向,并通过预警
机制引导投资者防范风险。第四,鉴于在商业银行进行股份制改造的形式背后存在着不少管理漏洞的事实,应在明晰产权关系
的基础上,切实改善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相关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和信息披露机制,并采取措施监督商业银行对所有
利益相关者履行社会责任。田春;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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