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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后,国家为缓和市场供应、控制货币投放、平衡预算收支,采取了冻结银行存款这一特殊措施,到197
8年底实行改革开放前,共进行过4次大规模的冻结银行存款活动。
第一次:1950年11月从
1937年到1949年5月,国民党政府通货发行量增长了1400多亿倍,同期物价上涨85000多亿倍
,给全国人民造成约150亿银元的损失。1949年全年支出军政费用、救灾费用及抢修铁路等经费,共达567亿斤小米
,而当年财政收入仅303亿斤小米,收支相抵,财政赤字达264亿斤小米,关内地区的财政赤字,占到了全部支出的65
.9%。这样一来,投机资本就有了可乘之机,在1949年4月、7月、10月和1950年2月先后掀起4次物价风波,
致使物价在很短时期内暴涨。当时,机关、事业单位、部队和团体存款占整个国家银行存款总额的90%以上,10余天内,
这些部门提款达6000万元,抢购所需物资,尤其是国家储备较少的纱布。针对这种形势,从1950年11月5日起冻结
机关、部队、团体存款一个月,将这笔存款全部抵作1951年的预算拨款,从而缓解了物价上涨的压力,出现了国家银行贷
款增加、物价趋稳的良好态势。第二次:1960年12月第
二次冻结银行存款发生在"大跃进"之后的1960年。1958年到1960年3年,财政赤字共计169.
4亿元。用增发钞票的办法弥补赤字,结果造成通货膨胀。1957年末的货币发行量为53亿元,1959年上升到75亿
元,1960年上升到96亿元。1960年末,国家财政经济面临严重困难,而机关、团体、部队、事业单位在银行的存款
较上年底增加近30亿元,总数达100亿元。为了缓和市场供应紧张和缓解国家财政困难,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一)
从1960年12月25日起,下列各项存款予以冻结:(1)各机关、团体、学校、事业单位在银行的存款。(2)国营企
业在银行的专项存款,包括企业利润留成、工资附加、固定资产变价收入等。(3)基本建设单位的已完工程包干结余资金存
款和自筹资金存款。(二)经过审查清理,凡是资金来源合乎国家规定的,应当承认存款单位的所有权,但在1961年6月
30日以前原则上不要动用;凡是资金来源不合乎国家规定的,应当一律交回中央财政或地方财政,或归还银行。此举缓解了
市场通货膨胀的压力,对即将开始进行的国民经济调整工作,创造了一个比较好的经济环境。第三次:1968年2月"文革
"爆发后,出现了22.49亿元的财政赤字,国家财政经济状况极为困难。面对这一局面,1968年2月18日,中共中
央发出《关于进一步实行节约闹革命,坚决节约开支的紧急通知》,要求:(一)各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
1967年年底各项经费和资金的年终结余存款,除去未完工程基本建设投资、企业流动资金、大修理基金、设备更新资金、
农田水利、优抚救济、安置移民经费以外,一律按1967年12月31日银行存款账面数字,实行冻结,不再动用。(二)
基本建设、大修理和设备更新要按计划积极进行,要从严控制用款。(三)1968年各省、市、自治区和中央各部门的行政
经费、事业费,除去应发的工资以外,一律按1967年度的预算指标总额,减少30%~40%。企业的管理费用也按上述
原则执行。(四)出省上访和参观,必须从严控制,未经批准的一律不得借支和报销各种费用。职工、学生和机关干部,都不
得擅自离职离校,已经外出的,要尽早动员他们回来,过期不回的一律停发工资和助学金。(五)企业的流动资金只能用于生
产、流通周转的需要,不准用作其他开支。坚决制止各单位之间相互拖欠,相互借用资金。(六)一个单位因为派别斗争分裂
成两个生产领导班子、两套财务会计、两个金库、两个银行账户的,必须在一个月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七)对被审查
人员的存款实行冻结。当时,全国冻结存款约79亿元,这对
反对铺张浪费、节约开支、抵制不正之风,起了积极作用。第
四次:1976年10月1976年是国家多灾之年,天灾和人祸使经济建设遭受了严重破坏,全国工农业总产值比上年只增
长1.54%,许多重要工业的产量都比上年有较大幅度的下降。国家基本建设投资比上年减少323亿元,固定资产交付使
用率比上年下降5%,建成大中型项目比上年减少82个。加上1974年的财政赤字7.11亿元和1975年的财政赤字
5.27亿元,国家的财经形势已十分严峻。鉴于此,1976年10月28日中央决定立即冻结各单位存款。这对"文革"
结束后国内混乱的政治经济形势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中国老年报》8月2日】姜长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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