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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近日举行的“内地与香港资产管理行业合作交流
研讨会”上,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桂敏杰表示,要积极稳妥推进Q
DII业务
试点。
在谈到中国内地基金业发展状况时,桂敏杰表示,经过短短10年的
发展,中国内地基金业在基金公司数量、
管理资产规模和效益、基金产
品类别、基金投资者结构和数量、基金产品销售体系等方面都获得了长
足的发展。今后一段
时期,内地基金业将重点 发展以下6个方面:一是
要积极稳妥推进QDII业务试点;二是要推动基金管理公司开展机构理
财
业务;三是要推动基金公司组织制度创新;四是要继续支持和鼓励基金
产品创新;五是要推动基金公司制定有效的人才
使用与培养战略;六是
要加强市场监管,提升基金业规范运作水平。
对于各界普遍关注的内地QDII业务,桂敏杰表示,在QDII业务的发
展中,中国证监会将坚持试点先行
,加强同境外投资机构合作,鼓励产
品创新,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风险控制等原则。同时,中国证监会将
密切关注境内
投资机构和境外机构的业务合作进展情况,及时总结经验,
调整和完善QDII规则,推动QDII在更大范围展开。目前
,中国证监会已
经批准7家基金管理公司和2家证券公司的QDII资格,批准了1只QDII基
金产品,QDII制度
已进入实质操作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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