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日前发出紧急通知,部署加强抗震救灾物资价格监管工作。通知称,灾区价格主管部门要根据价格变动情 况,在报请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及时启动对帐篷、钢材、水泥、玻璃、木材、砖瓦砂石等灾后重建物资的临时价格干预。
根据通知安排,具体干预措施包括:通过限定差价率或者利润率、规定限价、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和调价备案制度 等多种方式努力稳定灾区抗震救灾物资价格。
通知指出,灾区周边省份和其他地区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价格监测、分析、预警,认真评估地震灾害对本省区价 格可能造成的影响。要密切关注生活必需品与抗震救灾物资价格变动,一旦发现价格异动,要及时采取应急措施,保持建材等 救灾物资价格的基本稳定。
此外,通知还强调,要进一步严肃价格管理工作纪律,各地震灾区省份近期一律不得出台政府提价措施。【《证 券时报》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