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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拿到土地的个人集资建房项目在温州破冰后,立即引起全国高度关注。然而,温州市房管局局长胡立同表示
,温州个人合作建房项目存在"违规操作"行为,违反了房地产开发的相关要求,有欺诈嫌疑。(12月14日《新京报》)
温州个人合作建房项目是否真的存在"违规操作"及欺诈嫌疑目前尚且不知,但在房价不断上涨、远超出普通老
百姓承受极限的今天,"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个人合作建房 模式却不失为一个明智的选择。首先,在于它不违法,在现有
法律中没有哪部规定不准公民集资建房的;其次,它没有侵害他人的利益,即没有社会危害性。从本质上来说,它是群众不堪
房价高压下的自力救济行为,直接反映了民众对高房价的不满。同时,它以一种民间力量和民众智慧参与房市调控,是人民群
众用另一种方式为政府分忧排难。它不仅对建房人有利,而且有利于社会,还能为政府分忧,实在是一举多得。事实上,在国
外这种个人集资建房模式十分普遍,已经成为欧美国家解决低收入工薪阶层住房的有效途径之一。央视和新浪网调查数据显示
,有95%的人支持个人集资合作建房,有43%的人认为个人集资合作建房是一种全新房地产开发模式,有89%的人会考
虑选择个人集资合作建房的方式。
尽管个人集资合作建房已经成为广泛的民意诉求和民众意愿,然而,在实践中却举步维艰,遭遇重重阻力。那些
实力强大的房地产利益集团的反对可以理解,因为这触及了他们的利益。可一些地方政府部门的"暗阻"却使个人合作建房项
目"胎死腹中"。因为房地产商与地方政府总是利益相关者,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然而,这一切从根本上来说,还是由于国
家对个人合作建房政策不明,没有国家政策的强力支持,个人集资建房之路必然不平坦。
反对者认为,个人集资建房是一种历史倒退,由于其自发性容易引起纠纷影响社会稳定,扰乱房地产和金融市场
秩序。请问,难道大量百姓没房住才是历史的进步?个人集资建房的低价如果说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那恰恰说明房地产存在
着极不合理的暴利。个人集资建房所筹资金只是用于建房,没有流向金融市场,也就不存在扰乱金融市场秩序问题。当然,作
为一个新生事物,个人集资建房必然存在不规范等众多问题,这正需要政府和政策的引导、需要政府部门介入监督,使其能够
健康发展。而不能因其存在一定问题而"一棍子打死"。退一步来说,即使个人集资建房真的不符合国家政策,有关部门也应
尽早予以明确,以避免群众的损失。
看来,现在是国家有关部门对个人集资建房表态的时候了。
□孙瑞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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