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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按揭"问题特别突出1月下旬,银监会对商业银行下发了一份关于加强房地产贷款管理的文件。文件在银行系统
内发布,措辞严厉。在这份名为《关于继续深入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切实加强房地产贷款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中,银监会严厉批评银行贷款"三查"制度形同虚设,授信尽职调查流于形式;并指出"个人住房贷款假按揭"问题突出,
一些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产中介机构通过虚假按揭或一房多贷、虚增注册资本、虚抬房价等手段套取银行贷款,有的甚至挪用
流动资金贷款投资房地产项目开发,利用银行贷款囤 积土地,扰乱了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大了银行信贷风险。《通知》发出不
久前,银监会完成了近年来一次罕有的大规模的房地产贷款现场检查。此次检查针对主要银行部分分支机构截至2006年6
月末的房地产开发贷款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检查结果于近日下发。结果显示,截至2006年6月末,涉及"假按揭"的贷款金额达数十亿元。其中,某国
有银行被查机构共发放个人住房涉嫌"假按揭"的贷款4718笔,金额13.09亿元,占被查个人住房贷款总额的6.0
5%。另一家国有银行被查机构共发放个人住房涉嫌"假按揭"的贷款3716笔,金额7.34亿元,占被查个人住房贷款
总额的3.23%。
暴露出来的不仅仅是"假按揭"问题:个别被查银行在房地产开发贷款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上的问题贷款金额,
占被查业务金额的比例甚至接近30%;个别银行在房地产开发贷款方面的不良贷款率,略高于该行同期平均不良率水平。整
改不力的将限办新业务这
份类似"监管意见"和"风险提示"的《通知》提醒各国有银行与股份制商业银行,对房地产贷款要加强尽职调
查,认真审核贷款的真实用途;对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要通过网络等途径,查询拟购房产的产权状况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备案
情况;要切实落实面谈制度,面谈必须由银行经办人员进行,通过面谈了解借款人的购房意愿、购房行为真实性和还款能力,
并做好面谈记录,由借款人签字确认;要严厉打击"虚假按揭"等套取和欺诈银行贷款的行为,以维护银行业和消费者的合法
权益。
与此同时,《通知》指出,各商业银行应该严把房地产贷款准入关,从源头上防控个人住房贷款"假按揭"。《
通知》提出,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整改不到位和屡查屡犯的机构和责任人在加大处罚力度、限期整改的同时,也要视情况
采取限制其开办新的业务等措施。
所谓个人住房贷款"假按揭",是指不以真实的购买住房为目的,开发商以本单位职工及其他关系人冒充客户作
为购房人,通过虚假销售(购买)方式,套取银行贷款的行为。开发贷款"老大难"
此次现场检查结果发现,在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方面,除涉嫌虚假按揭状况比较严重外,被查银行还存在着诸多问
题。比如,抵押担保不落实;个人住房贷款期限和成数不符合规定;贷款档案存在重要资料缺漏、内容涂改、要素不齐全等问
题;借款人月还款支出超过月收入的50%;超越权限审批发放贷款,等等。
而在房地产开发贷款方面,某些长期存在的"老大难"的违规贷款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以至于个别银行在这
项贷款业务上的不良贷款率略高于该行同期平均不良率水平。
这些违规贷款问题包括,向"四证"不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贷款;向项目资本金不到位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发
放贷款,个别开发商自有资本金比例甚至还不到15%;以流动资金贷款科目核算房地产开发贷款等问题。
对此,《通知》提示,严禁向项目资本金不实或资本金不足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贷款,不得以流动资金名义发
放房地产开发贷款。【《21世纪经济报道》2月7日韩瑞芸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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