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自3月26日起,建设部、商务部联合发布的《外商投资建设工程服务企业管理规定》将正式施行。
按照规定,外国投资者在我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建设工程服务企业,从事建设工程服务活动,须依法取得商务主 管部门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同时还要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并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建设工程服务 企业资质证书。
外商要在我国申请设立外商投资建设工程服务企业,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提交完备 的申请资料,包括设立申请书,合同和章程,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投资方注册证明、投资方银行资信证明,投资方拟派 出的董事长、董事会成员、经理、工程技术负责人等任职文件及证明文件,经注册会计师审计或者会计事务所审计的投资方最 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等。投资方成立不满三年的,也要按照其实际成立年份提供相应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王健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