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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李阿珊)机动车停车有序,24小时应有专人巡视管理;无人值守电梯,应24小时运行;小区公共保
洁区域应每日清扫1次……近日,北京市建委公示了新修订的《北京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新修订的《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分为一、二、三3个级别,其中一级是物业管理企业必须达到的
基本标准,共有12项内容;二、三级作为物业管理企业指导级 标准,目前正在修订中。据了解,一级标准包括共用设施设备
运行维修养护、协助维护公共秩序、保洁服务、停车管理、装修管理服务等方面的内容,如在公共区域显著位置公示24小时
报修电话,水、电、气等急迫性报修半小时内到达现场;公共区域内的雨水、污水管道每年检查、疏通1次;封闭的小区,主
要出入口有专人24小时执勤;小区内设有垃圾收集点,生活垃圾每天清运1次;停车管理做到机动车停车有序,24小时应
有专人巡视管理。
据北京市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2003年原国土房管局制定了《北京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该标准
在规范物业管理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对物业服务项目和标准没有进行详细的划分。此次市建委依据2004年中国物业
管理协会印发的《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
准(试行)》重新修订了原服务标准。
新修订的一级服务标准,可给业主提供菜单式选择,给主管部门提供监督管理的依据,并将进一步促进物业服务
质价相符、公开透明,加强行业的日常监管。李阿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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