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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根据一封署名的群众举报信,厦门市审计局和监察局联合查
明:福建建科工程发展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以
下简称“厦门建科”)
借助行政部门的公权力,垄断厦门市“建筑工程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
(以下简称“建工人意险”
)市场数年。真相披露后,厦门市政府责令
限期整改,监察机关下达“监察建议书”,该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出台
整改实
施意见,采用公开竞标方式确定承保单位,并从今年9月1日起开
始实行。
群众来信揭开内幕
厦门市政府从2006年以来,全面推进行政资源和社会公共资源配置
市场化改革,明确要求,能够通过市场
配置的行政资源和公共资源一律
交由市场,进入依托市产权交易中心设立的交易平台,通过招标、拍卖、
挂牌或其他竞争
方式进行配置。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今年初一名群众
给厦门市政府纠风办寄来一封信,揭露了“厦门建科”借助行政部门
的
公权力垄断市属工程项目的“建工人意险”市场的内幕。
这封署名群众来信反映,作为审批发放建筑施工企业“施工许可证”
必备条件之一的“建工人意险”业务,自
从
1999年以来,基本上由“厦门建科”独家代理。在厦门的市属工程
项目中,如果保单没有“厦门建科”盖
章,有关职能部门就不给施工企
业办理施工许可证。凭此,这家中介公司从此业务获取中介费几千万元。
审计调查核清真相
厦门市审计局接到市政府纠风办转来的这封群众来信分析认为,如
果来信属实,那么“建工人意险”市场的独
家垄断现象,既违反了《行
政许可法》,又与厦门市正在推行的行政资源和社会公共资源配置市场
化改革背道而驰,这一
不公正现象应该得到纠正。
为此,厦门市审计局与市监察机关联合开展审计调查。审计小组深
入有关市属建筑企业、保险公司以及“厦门
建科”等近100家单位,进
行了一个多月艰苦细致的调查,终于查清了事实的真相:1999年厦门市
全面启动“建工
人意险”时,该市建委根据当时福建省建委的文件规定,
曾行文指定厦门的这项保险业务由“厦门建科”独家代理。200
4年《行
政许可法》颁布实施之后,省、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均对原规定中的指
定性条款做了修正。明确要求自2004
年10月1
日起,厦门市属工程“建工人意险”不再指定代理人和承保单位,
即“厦门建科”不再是厦门“建工人意险”
的惟一代理人。但在实际操
作过程中,仍有人利用“公权力”进行变相指定。通过对“厦门
建科”获取“建工人意险”代理费展开的审计调查查明了两个事实:
一是“厦门建科”垄断市属工程项目“建
工人意险”的事实存在;二是
“厦门建科”垄断此业务或高额代理费长达数年,总金额达数千万元。
政府责令整改打破行业垄断
根据审计调查结果,厦门市审计局向政府呈报关于“建工人意险”
代理费使用情况的审计调查报告。厦门市政
府根据审计调查报告披露问
题,责成市建设与管理局配合有关部门认真抓整改,并要求“举一反三,
对于公共资源切实实
行市场化配置,不要干预市场。”同时,厦门市监
察机关也向有关职能部门下达了《监察建议书》,要求对市属工程项目
“建
工人意险”按照行政资源市场化配置改革的要求限期整改。
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根据市政府批示和《监察建议书》的要求,为
打破“建工人意险”独家行业垄断,促进投
保市场的有序竞争,提出了
整改实施意见,确定了整改后采用的“建工人意险”的保险模式。一是
以公开招标方式择优确
定一定数量的中介公司和保险公司,参与市级建
筑工程的“建工人意险”承保业务。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协会制定
考
评办法对中介公司和保险公司进行定期考评,实行优胜劣汰。二是提
高投保的标准。要求“建工人意险”的保险金额不得低
于厦门市上年度
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4倍。保险期限应涵盖开工之日到竣工验收合
格日。三是“建工人意险”以工
程项目为单位进行投保,施工企业办理
投保手续后应以公告形式张贴于施工现场告之被保险人,公告时间不得
少于
30天。厦门市通过审计调查查清一封群众来信揭露“建工人意险”
内幕,政府部门果断出台整改实施意见,
不仅打破其行业独家垄断行为,
规范社会行政资金配置秩序,而且也更好地保护现在厦门15万建工企业
劳动者的权益,
达到国家设置的“建工人意险”的目的,以维护建筑市
场的和谐稳定。
(洪再福;陈火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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