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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6月26日宣布,从2007年7月1日
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
元调整为60万元。据业内人士分析,
京城过快上涨的房价应该是促成此次贷款额度上调的重要因素之一。据
悉,截止到
去年年底,北京市公积金贷款仅贷出64.2%,仍有205.25亿
元资金闲置,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总额是充足的。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闻发言人李持缨解释说,提高公积金贷
款额度的标准 是与职工缴存额相对应的。如
某职工按2007年度住房公积
金最高缴存额上限2166元/月计算,则其可申请贷款的最高额度为41万
元,贷款年
限30年。由于贷款以家庭为单位,按照每户家庭1.5个缴存
职工计算,家庭月缴存额为3249元,经过计算,其贷款
最高额度可以达
到60万元左右。
此外,2006年北京市普通商品住房单价在7900元至8500元之间,以
此作为中等价位的标准,职工
购房的首付款按照不低于20%计算,60万
元对于大部分家庭还是够用的。
据悉,公积金贷款产生的利息增值收益将用于支持廉租房等保障性
住房建设。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情
况分析,预计2007年住房公
积金归集余额将达到708亿元,按照资金80%运用的原则,住房公积金贷
款余额可以
达到566亿元。
(邢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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