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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6月始,国家税务总局在其官方网站上挂出的《关于承受装修房屋契税计税价格问题的批复》首次明确装修费用在
契税计税范围内:"房屋买卖的契税计税价格为房屋买卖合同的总价款,买卖装修的房屋,装修费用应包括在内。"业内人士
对此分析认为,该批复将堵住目前在北京、上海等地二手房交易中普遍存在的借"装修费"避税的漏洞。
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今后装修费用在契税计税范围内引起了北京二手房中介机构和部 分二手房买卖双方的关注。这
则"关于承受装修房屋契税计税价格问题的批复"的文件,虽然是国税总局给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对房屋买卖契税计税价格构
成问题的请示》的批复,但文件中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地方税务局,财政部"的行文,却惊动
了二手房中介及部分二手房买卖双方。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北京知名房屋中介机构负责人告诉笔者,"二手房买卖双方使用的
主要避税手法将被堵了。"
根据相关中介机构负责人的介绍,二手房买卖双方一直以来"想尽办法避税"不是秘密,避税的方法各种各样。
而自去年国家税务总局征收二手房交易个税的相关政策出台以来,据不完全统计,避税的二手房交易宗数中,约有95%以上
的买卖双方选择了利用"装修费"避税。原因是征收个税的政策中明确,装修费用可以免征个税,因此,二手房买卖双方在成
交的时候,一般签订两个合同来避契税。上述中介公司负责人以其公司最近成交的一套面积为90平方米、成交房款总额为1
00万元的二手房举例,双方签订两个合同,房屋买卖合同上签订的房款为60万,而双方又签订了一个合同额为40万元的
装修费用合同。如此一来,达到了少交契税的目的:按照相关规定,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商品房契税比例为总房款
的1.5%,而如果按照100万元的实际成交额缴税,1.5万元,按照60万元缴纳契税,则只需缴纳9000元。
"新办法实施后,装修费也要计算契税,买卖双方通过这种方式避税,虽然能少交个税,但是契税显然规避不了
了。"该中介机构负责人强调。而据了解,有意思的是,在北京的新建商品房买卖中,即便是精装修房,买方也是根据房款总
额缴纳契税的,不存在利用"精装修"费用避契税的现象。
此外,7月1日起启用的《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是北京市建委和市工商局在4月11日至22日
期间通过网上征求意见并修订后发布实施的,主要对二手房的权属情况、交易方式、付款方式、资金划转方式。房屋交付以及
税费缴纳等交易内容做出约定,避免一些容易引发纠纷的问题在买卖合同中发生。如明确了双方要对房屋设施设备,装修装饰
、相关物品等情况进行验收,对于水、电、气、物业管理费以及转移专项维修资金(公共维修基金)等问题要明确写入合同中
。此外二手房资金监管的"办结单"的发放将得到优化:只要权属部门办完转移登记,房主即可领取"办结单"到银行拿房款
。而此前要等到买房人拿到房产证后。北京市建委还明确了由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成交的房屋,买卖双方一旦选择"自行划转
"交易结算资金的方式进行房款的转移,房地产经纪机构则无权代办该房产的产权过户手续。
因此,通过以上对二手房法律法规的完善,相信今后的二手房市场将越来越规范化,细致化。让购房者无论在交
易环节还是购房环节更加安心。
(刘松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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